孟子提出的伦理价值观。语出《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这段话的前面,孟子还运用了比喻的说法:“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就是“熊掌和鱼”这个著名比喻的由来。孔子曾说:“君子义以为上。”又说:“见得思义。”自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孟子这里,所谓“义”就是“人之正路”,就是做人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仁义”、“道义”、“正义”等等。孟子曾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又说:“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这也就是《礼记·曲礼》所说的“临财毋苟得,临难无苟免”。这个“义”就是超乎一切之上的道德原则,是一种价值取向。其实,古今中外,都有这样的价值取向,只是表述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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