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濞列传》鉴赏
导语:
西汉初期,汉高祖刘邦为了减少忧患,设法消灭了韩信等异姓王,同时分封九个同姓王来巩固刘氏家族的统治地位。然而即便是同姓同族,随着诸侯王国的势力日益膨胀强大,他们与中央专制皇权的矛盾也越发激化,双方不可避免的权力博弈由暗向明,愈演愈烈。汉景帝即位后,采纳了晁错所上的《削藩策》,着手削减同姓诸侯王国。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楚王刘戊违反汉丧制,被景帝赦免死罪,以削减东海一郡作为惩罚。随后又下诏削吴王刘濞的会稽、豫章两郡;赵王刘遂有罪,削去其河间郡;胶西王刘卬因售卖官爵舞弊,削去六个县。削藩之举激起了诸王的强烈反对,吴王刘濞借此串通楚、赵、胶西、胶东、菑川、济南六国的诸侯王,打着“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旗号发动了声势浩大的联合叛乱,史称“吴楚七国之乱”。景帝接受袁盎的建议杀了晁错,但未换取七国罢兵,遂以武力进行镇压,又遣人策动吴军中的东越人反吴,刘濞最终被东越人所杀,而其余六王皆军败而畏罪自杀,这场起于正月的吴楚叛乱,于三月即告结束。虽然从客观上而言,中央专制王权为了国家的统一和权力的集中,与地方诸侯王国的战争在所难免,可是从当时西汉王室的综合实力来看,这场战争所爆发的时机并不成熟,甚至可以说统治者还未作好充分的迎战准备。而晁错、袁盎以及吴王刘濞在此事件中产生的不同作用推动了叛乱的提早爆发。本篇选录的《袁盎晁错列传》和《吴王濞列传》章节,从人物自身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引发“七国之乱”的主观原因,并对三个不同立场的当事者的抉择予以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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