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解说与赏析
金圣叹在“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这一回的回评中,称赞它“为艺林之绝奇也”。在今天看来,这一回的描写也可以称作中国古代小说中“绝奇”的篇章。
首先,它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发展变化。在《水浒传》以前的我国小说中,人物性格特征往往是凝固、静止的。如在《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奸诈,刘备的仁爱,关羽的义重如山,诸葛亮竭忠尽智,所有这些性格特征,一般都是一以贯之,定型化的。不仅中国的《三国演义》是如此,外国的古典主义作品也统统如此。用黑格尔的话来说:“他在开场时是什么样的人,在收场时还是那样的人”。(见黑格尔《美学》第二卷第347页)然而,在《水浒传》中便开始逐渐打破了这种人物性格的定型化,最突出最鲜明的例证,便是林冲性格的发展和变化,由忍辱退让发展为奋起反抗。在前,当他发现自己妻子被人调戏时,他已经举起给予迎头痛击的手,一看是高太尉的养子高衙内,他便“先自手软了”。高太尉收买押送他的两个公人董超、薛霸要在野猪林谋害他,当鲁智深救了他的性命,要惩罚这两个公人时,他还替这两个公人向鲁智深说情。只有当他亲眼看到草料场遭火焚烧,亲耳听到陆谦、富安、差拨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议论,要拾得他一两块被烧的骨头回来向太尉和衙内邀功请赏时,他才燃起一腔反抗的烈火,从山神庙跳出来一举把陆谦、富安、差拨三人统统杀死。在野猪林当鲁智深要打死谋害林冲的董超、薛霸时,林冲为他俩开脱说:“非干他两个事,尽是高太尉使陆虞候分付他两个公人,要害我性命,他两个怎不依他?”这次当陆虞候向他求饶说:“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林冲不但不因此而对他有丝毫的原谅,反而当即“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
其次,它写出了林冲性格的发展完全是由那个腐朽黑暗的社会环境“逼”出来的。把典型性格的形成写成是先天的,这是《水浒传》以前的作品普遍存在的特点。如鲁迅所指出的:“从神话演进,故事渐近于人性,出现的大抵是‘半神’,如说古来建大功的英雄,其才能在凡人以上,由于天授的就是。” (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 《三国演义》刻画的典型性格,便仍然明显地带有先天生成的倾向。作者写曹操七岁时就以奸诈的手段愚弄他的父亲和叔父,被目为是“乱世之奸雄”。诸葛亮出山时不过是个二十七岁的毛头小伙子,隐居在深山僻壤,他的神奇智慧仿佛就是天生的。作者也说:“孔明未出茅芦,已知三分天下,万古之人不及也!”而《水浒传》中林冲性格的描写,就充分体现了环境对于人物性格的作用。当客观环境还允许林冲有退让的余地时,他是决不会采取激烈的反抗行动的,只有当他看清高太尉一再非要置他于死地不可,逼得他欲苟且偷生也毫无可能时,他的性格才被撞击出反抗的火花。这就不仅体现了“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的阶级斗争规律,而且显示了“人物的性格要根据他们的处境来决定”的艺术规律,(狄德罗《论戏剧艺术》)用恩格斯的话来说,他达到了“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恩格斯《致玛格丽特·哈克奈斯》)的高度。
例如在他碰到李小二时,李小二问他因何来到沧州,“林冲摸着脸上道:‘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刺配到这里。如今叫我管天王堂,未知久后如何。不想今日在此见你。”从这话里可见他尽管对高太尉的“生事陷害”有所不满,但说话的口吻却颇为平静,缺乏李逵、鲁智深那种对坏人坏事强烈愤恨的感情和反抗的意识。对“久后如何”虽有担忧,但也只是怕再遭迫害,可见这时他的性格特征依然是忍辱退让,逆来顺受。
李小二夫妇在沧州正没个亲眷,要和林冲常来常往,林冲还说:“我是罪犯,恐怕玷辱你夫妻两个!”更可见其既安于“罪犯”的处境,又处处为他人着想的软弱而善良的性格。
直到李小二告诉他,有官人在他的酒店里找牢城的管营、差拨出谋,送了一包金银与管营、差拨,隐隐约约“只听差拨口里呐出一句高太尉三个字来”,又“只听差拨口里说道:‘都在我身上,好夕要结果他性命。’”从李小二所介绍的那官人的身材、长相,林冲已经断定那是陆虞候又来谋害他的性命。这时他才怒气冲冲,发誓要“教他骨肉为泥”,并去街上买了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可是找了几天没找到陆虞候,他也就“心下慢了”。
林冲这种软弱而善良的性格,是由他的出身和所处的环境决定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林冲不合吃着他的请受”,只有“权且让他”。直到“风雪山神庙”,由于他所处的环境已发生了根本变化,高俅又一次派陆虞候来谋害他的性命,使他已经到了丝毫无法退让的境地。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不仅写出他的性格由软弱转为反抗,而且还令人叹服地写出了他这种性格转变的过程。他虽然已听到李小二说陆虞候要谋害他,并在盛怒之下买了尖刀,但作者并没有让他马上跟陆虞候厮杀,而是写他在大风雪的寒冷日子里,接连喝了两次酒;写他接受看管草料场的任务,因草料场正厅被雪压倒,使他无处安身,不得不把铺盖卷到附近一座破庙里暂宿一夜,这时他又亲眼看到草料场被人放火烧掉,又亲耳听到陆虞候等在庙门外得意忘形地笑谈他们乘机烧死林冲的阴谋得逞,这才逼得他忍无可忍,燃起一腔复仇的怒火,把陆虞候等一个个杀掉。这样就使读者感到林冲性格的转变极为真实、自然。尽管作者写他在杀陆虞候时,“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其手段不可谓不残忍,然而它给读者的感受却不是恐怖、残暴,而是“杀得快活,杀得快活”。(容与堂刻本《水浒传》的眉批)因为作者所创造的艺术氛围,已经使读者对林冲有强烈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感,如今林冲的性格终于发展到采取强烈的复仇反抗行动,这使读者怎么能不感到痛快无比呢?
再次,它对风雪等自然景物的描写也极为出色。我国本是诗的国度,在诗歌创作中有融情于景的丰富经验和优良传统。如明代谢榛的《四溟诗话》所指出的:“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以数言而统万形,元气浑成,其浩无涯矣。”如何把诗词中写景的创作经验运用到小说创作中来,这个问题在《水浒传》以前的我国小说创作中始终未获解决,因此它们往往避而不写自然景物,或者把诗词韵文直接引进小说当中,代替小说对自然景物的独特描写。《水浒传》作者对“风雪山神庙”的自然景物描写,可谓是我国小说史上的一个新鲜的艺术创造,其成功之处在于:
第一,它不再是借助于诗词韵文的形式来写景,而是采用小说的手法,以散文的形式来写景。如它写林冲和差拨“两个取路投草料场来”时,“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彤云,即阴云。朔风,即北风。几句话就写出了一片阴冷的景象。尤其是它写下雪,不用“落下”、“飘下”,而用“卷下”,这就既吸取了我国诗词创作炼字的功夫,又毫无人工雕琢的痕迹,而充分发挥了散文描写真实、自然的长处。
第二,它不是孤立的偶然的插几句写景,而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始终不忘以雪景来渲染小说所描写的环境气氛。如写林冲一到草料场,就看到那草屋“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林冲道:‘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向了一回火,觉得身上寒冷”,需要喝酒御寒,可见风雪之大。写林冲去沽酒时,又写他在“雪地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沽酒后,又写他“仍旧迎着朔风回来,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他“踏着那瑞雪,迎着北风,飞也似奔到草场门口”,发现“那两间草厅,已被雪压倒了”,屋里“火盆内火种都被雪水浸灭了”。他卷起铺盖搬到附近一个破庙里,“把身上雪都抖了,把上盖白布衫脱将下来,早有五分湿了”,他赶紧就喝酒取暖。直到杀陆虞候等三人时,作者仍不忘写雪,说他把陆虞候“劈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作者按照时间发展的顺序,在多种不同的场合,皆随时以风雪的景色来渲染那阴森寒冷的环境气氛,这就收到了层层点染、逐步加深读者的印象,使读者终生难忘的艺术效果。这是那种单纯、孤立地正面描写风雪景色的文字所达不到的。
所有这一切,皆为《水浒传》在我国小说史上的独特创造,因此称之为“艺林之绝奇”,堪称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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