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尊录《大桶张氏》原文|注释|赏析|译文
大桶张氏者,[1]以财雄长京师。[2]凡富人以钱委人,[3]权其子而取其半,[4]谓之行钱。富人视行钱,如部曲也。[5]或过行钱之家,设特位置酒,妇女出劝,主人皆立侍,富人逊谢,强令坐,再三,乃敢就位。张氏子年少, 父母死,主家事,未娶;因祠州西灌口神归,[6]过其行钱孙助教家。[7]孙置酒数行,[8]其未嫁女出劝,容色绝世。张目之曰:“我欲娶为妇!”孙惶恐不可,且曰:“我公家奴也,奴为郎主丈人,邻里笑怪。”张曰:“不然,烦主少钱物耳,岂敢相仆隶也!”张固豪侈,奇衣饰,即取臂上古玉条脱与女,[9]且曰:“择日纳币也。[10]”饮罢去。孙邻里交来贺曰:“有女为百万主母矣!”其后张别议婚,孙念势不敌,不敢往问期;而张亦恃醉戏言耳,非实有意也。逾年,张婚他族,而孙女不肯嫁。其母曰:“张已娶矣。”女不对,而私曰:“岂有信约如此,而别娶乎?”其父乃复因张与妻祝神回,并邀饮其家,而使女窥之。既去,曰:“汝见其有妻,可嫁矣!”女语塞,去房内蒙被卧。俄顷即死。父母哀恸,呼其邻郑三者告之,使治丧具。郑以送丧为业,世所谓“仵作行”者也。[11]且曰: “小口死,[12]勿停丧,即日穴壁出瘗之。[13]”告以致死之由。郑办丧具,见其臂有玉条脱,心利之,乃曰:“某一园在州西。”孙谢之曰:“良便。”且厚相酬,号泣不忍视,急挥去,即与亲族往送其殡而归。夜半月明,郑发棺欲取条脱,女蹶然起,[14]顾见郑曰:“我何故在此?”亦幼识郑,郑以言恐曰:“汝之父母,怒汝不肯嫁而念张氏,辱其门户,使我生埋汝于此。我实不忍,乃私发棺,而汝果生。”女曰:“第送我还家。”[15]郑曰:“若归必死,我亦得罪矣。”女不得已,郑匿他处以为妻,完其殡而徙居州东。郑有母,亦喜其子之有妇,彼小人不暇究所从来也。[16]积数年,每语及张氏,犹忿恚欲往质问前约。郑每劝阻防闲之。
崇宁元年,[17]圣端太妃上仙,[18]郑当从御翣至永安;[19]将行,嘱其母勿令妇出游。居一日,郑母昼睡,孙出僦马,[20]直诣张氏门,语其仆曰:“孙氏第九女欲见某人。”其仆往通,张惊且怒,谓仆戏己,骂曰:“贱奴,谁教汝如此?”对曰:“实有之。”乃与其仆俱往视焉,孙氏望见张,跳踉而前,[21]曳其衣且哭且骂。其仆以妇女不敢往解,张以为鬼也惊走。女持之益急,乃擘其手,[22]手破流血,推仆地立死。僦马者恐累也,往报郑母。母诉之有司,[23]因追郑对狱具状。已而园陵复土,郑发冢罪该流,[24]会赦得原,[25]而张实推女而杀之,该死罪也,虽奏获贷,[26]犹杖脊,竟忧畏死狱中。时吴栻顾道尹京有其事云。[27]
【注释】 [1]大桶张氏:由制桶而发迹的张姓财主世家。[2]京师:北宋京都汴京,今开封市。 [3]以钱委人:借钱给别人。[4]权其子:计算利钱。本钱叫母钱,利钱叫子钱。 [5]部曲:奴婢。部曲本军队编制名称,演变为无人身自由的家仆。 [6]祠:祭祠,这里用作动词。 [7]助教:原是教官名,同待诏、博士等一样沿用为市井之称。 [8]数行:数杯。 [9]玉条脱:玉制的臂镯。[10]纳币:定婚的彩礼。 [11]仵作行:官属中检验死伤的吏役。[12]小口:小辈。 [13]穴壁出瘗之:宋朝民间风俗,未出嫁的女儿死亡,尸体不能由大门出去,只能打开墙壁出葬。 [14] 蹶然:直挺挺坐起。 [15]第:只求。 [16]不暇究:想不到去追问来由。[17]崇宁:宋徽宗年号,1102—1106年。 [18]上仙:死亡。[19]御翣(sha):御棺。翣:棺材两边的掌扇,用羽毛制成。永安:今山西霍县。 [20]僦马:租借马匹。 [21]跳踉:跳跃。[22]擘:分开。 [23]有司:官府。 [24]流:流放。[25]原:释放。 [26]贷:宽赦。 [27]吴栻顾道:吴栻,字顾道,瓯宁(今福建建瓯县)人。宋徽宗时任开封知府。
【译文】 以制桶而发家的张姓财主,以财富之巨雄居京城汴京富豪之首。(当时)大凡富贵人家向他人放债,权衡利钱的多少而只拿其中的一半,叫做行钱。富人把行钱的对象,像家奴一样看待。有时路过行钱人家,其必须置办酒菜并设特殊的位置,妇女出来劝酒,家中的主人都站立侍候,富人稍示谢意,强令主人坐下,如此多次,才敢就坐。张氏的儿子很年轻,父母去世,由他掌管家事,没有娶妻;因为到州西灌口祭祀神灵而归,路过他的行钱户孙助教家。孙置办美酒多盏,他的未出嫁的女儿出来劝酒,那女儿面容美艳绝顶。张氏看着她说:“我想娶她为妻!”孙助教惊恐不已,以为不可,并且说:“我是您家的奴婢,奴婢做主人的岳丈,会遭邻里讥笑的。”张氏说:“不是这样,只不过麻烦你替我掌管了少量的钱财罢了,怎么敢把您当奴仆看待!”张氏生活历来豪华奢侈,衣着与众不同,随即从臂上取下古老的玉条脱一件送给那姑娘,并且对孙说:“选择日子送彩礼来吧。”然后喝完酒就回去了。孙家的邻居都先后来祝贺,说:“你的女儿成了百万富翁家的主妇了!”这以后,张家要专门议论婚事,孙家顾虑自家地位不及张家,不敢前去询问婚期;而张氏也自认是醉后的玩笑话,没有真意。过了一年,张与别人家女子结了婚,而孙家女儿又不愿嫁人。她母亲说:“张氏已经娶妻了。”女儿不回答,而私下里却说:“难道有信约在这里,而又另娶他人的道理吗?”她的父亲又因张家夫妇祭神归来,再次邀他们到家中喝酒,而让女儿偷偷地看一看。他们回去后,说:“你看见他有妻子了吧,现在你可以嫁人了!”女儿无言以对,回到房中蒙头就睡。不一会便死去了。她的父母非常悲痛,呼叫他的邻居名叫郑三的,告诉他女儿的事情,请他帮助操办丧事。郑是以送丧为职业的,也就是世间所说的“仵作行”。孙说:“小辈死去,不要停丧,当日就打开墙壁出葬。”并告诉他致死的原因。郑在料理丧事时,看到孙女臂上有玉镯,心想占为己有,便说:“州的西面有一墓地。”孙家感谢他说:“随你之便。”并且给他丰厚的酬金,(孙家父母)痛哭不已不忍看见女儿尸体,急忙挥手示意送葬,当即与其他亲戚一起把女儿安葬后回家。半夜月色明朗,郑三启开棺木想取条脱,那女子突然直挺挺地坐起来,看见郑三就问:“我为什么在这里?”原来她小时候认识郑三,郑三吓唬她说:“你的爹娘,因为你不肯嫁人而生你的气,怕有辱门庭,让我把你活埋在这里。我实在不忍心这样做,于是偷着打开棺木,而你果然还活着。”那女子说:“只求您把我送回家。”郑说:“如果回去一定要死,连我也得罪了你家父母。”女孩没有办法,郑三把她藏在另外的地方让她做了自己的妻子,收拾完墓地的事就搬到州的东面去住了。郑三有母亲,也为儿子有了妻室而高兴,他们这种小户人家也顾不上追究女子的来历。过了几年之后,每逢谈到张氏时,(孙女)仍然愤愤不平要前去质问张为什么不守前约。郑三总是好言相劝防备她惹出麻烦。
崇宁元年,圣端太妃死了,郑三必须跟随太妃的灵柩去永安;临行之前,嘱咐他母亲不要让孙女出门。过了一天,郑母在家午睡,孙女溜出门借到一匹马,直奔张家大门,对他的仆人说:“孙家的九女儿要见你家主人。”那仆人前往通报,张又震惊又气愤,以为是仆人开玩笑,骂道:“大胆的奴才,谁教你这样戏弄我的?”仆人回答说:“实有其事。”张氏只好与仆人一起去看看。孙女看到张氏,跳上前去,拽住他的衣服又哭又骂。仆人因为是女人又不好上去帮忙解劝,张氏认为是鬼魂吓得要走开。孙女见他要走更加恼怒不肯放手,张氏强行把她的手拽开,将孙的手撕破流出鲜血,张推开孙女,孙女倒在地上便死去了。借马的人担心连累自己,回去将这一消息告诉了郑母。郑母向官府告了状,因而追回郑三查问原由,郑三全部如实招明。(当年)陵墓已经封土,郑三盗墓有罪应该流放,遇到宽大处理得以释放,而张家财主其实是推倒孙女将其杀害的凶手,虽然他极力为自己辩解而获从轻发落,仍然受到刑杖之苦,最后忧郁害怕死在狱中。当时的开封知府吴栻顾道对这件事有记载。
【总案】 这篇小说写了一个性格刚烈、执著的青年女子的悲剧故事。故事虽然以孙家女儿的婚姻问题为线索展开,但这其中并没有什么美丽的爱情所言,反映的却是在北宋社会条件下,贫富悬殊,等级森严的严酷现实,生活在下层的贫苦妇女的命运只能以悲剧告终。像孙家女儿,虽然她容貌绝世,性格刚强,不逆来顺受,敢于同富豪抗争,然而一个弱女子的顽强反抗,怎能抵挡住豪门贵族对她的摧残,而最终死在张氏的手下。小说所描写的只有贫富几个人物,然而它展示的却是北宋社会中金钱所造成的等级图,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悲剧,对我们认识北宋时期的社会生活是有一定意义的。
小说的情节较为曲折、生动,有较强的吸引力。小说开始,张氏仰仗自己的富有,轻易地许婚,而又无所顾忌地违约,致使孙家女儿在确信这一事实后死去。到这里,故事似乎要收住,然而作者巧妙地构思了盗棺复生的情节,引出了下面的故事。死而复生的孙女,又决不甘心被人欺凌,一定要去怒斥仇人,因而借机出逃,当面与张氏算帐,小说以孙女的第二次死亡结束了全篇。小说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有较强的可读性和艺术吸引力。
朱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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