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漫志《江东丛祠》原文|注释|赏析|译文
江东村落间,有丛祠,[1]其始巫祝附托以兴妖,[2]里民信之,相与营葺,土木寖盛。[3]有恶少年不信。一夕,被酒入庙,肆言诋辱。巫骇愕不知所出,聚谋曰:“吾侪为此祠,劳费不赀,[4]一旦为此子所败,远迩相传,则吾事去矣。”迨夜,共诣少年,以情告曰:“吾之情状,若固知之,倘因成吾事,当以钱十万谢若。”少年喜,问其故,因教之曰:“汝质明,复入庙詈辱如前。凡庙中所有酒肴,举饮啖之。斯须,[5]则伪言受械祈哀之状,庶印吾事。[6]今先赂汝以其半。”少年许诺,受金。翼日,果复来庙廷,袒裼嚣呼,[7]极口丑诋,不可闻。庙旁民大惊,观者踵至。少年视神像前,方祭赛罗列,[8]即举所祀酒悉饮之,以至肴馔无孑遗;旋俯躬如受絷者,叩头谢过。忽黑血自口涌出,七窍皆流,即仆地死。里人益神之,即日喧传。旁郡祈禳者云集,庙貌绘缮极严,巫所得不胜计。越数月,其党以分财不平,诣郡反告:乃巫置毒酒中杀其人。捕治引伏,魁坐死,余分隶诸郡。灵响讫息。[9]
【注释】 [1]江东:指今长江下游南岸地区。丛祠:乡野林间的神庙。 [2]巫祝:古代从事通鬼神的迷信职业者。 [3]寝 :逐渐。 [4]不赀:无法计算。 [5]斯须:片刻。 [6]印:印证。 [7]袒裼(tan xi):袒露上半身。 [8]祭赛:这里指祭祀酬报神恩的祭品。 [9]灵响:神灵的应验。
【译文】 江东某村庄中,有座神庙。起初,巫祝依托神庙来兴妖作怪,乡里的百姓都很相信,共同修葺神庙,土木建筑渐渐兴盛起来。有一个品行恶劣的青年不信这一套。一天夜里,他喝醉酒,闯入庙内,肆口诋毁、污辱神灵。巫祝惊吓异常,束手无策。他们聚在一起谋划道:“咱们为这个神庙,耗费的钱财难以计算,一旦被这小子败坏,远近传播,我们的事情就完了。”等到夜晚,他们一起到那个青年那儿,把实情告诉他说:“我们的情况,你当然知道。如果因为你帮忙,使我们的事得以成功,我们当用十万钱酬谢你。”青年欣喜万分,请问他们如何做法,他们就教他道:“你天亮时,再到庙里去,像前一次那样辱骂神灵。凡是庙里所有的酒菜,全都吃光。过一会儿,就佯装说受到枷锁之类刑罚,并做出祈求哀怜的情状,这样才印证我们的事情。今天先送给你一半钱。”青年答应照办,并接受了钱。第二天,他果然又来到神庙的庭院中,光着膀子,叫嚣呼喊,竭尽全力毁谤,骂得不堪入耳。庙周围的群众非常吃惊,围观的人接踵而来。青年看到神像前正供奉着祭品,就举起祭祀用的酒,全部喝完,连丰盛的茶饭也一点儿都不剩。不一会儿,他俯首弯腰,像被捆绑着一样,磕头认罪,请求神灵原谅。忽然,黑血从他口中涌出,七窍流淌,仆倒在地,立即死去。乡里人更觉得神验,当天就把此事大肆宣传开去。邻近郡县祈祷鬼神消灾除害的人纷纷聚集而来,神庙中供奉的祖先像也绘制、修缮得极为庄严,巫祝从中所得钱财难以计算。过了几个月,巫祝的同党因钱财分配不均,到郡府反告:是巫将毒药放在酒中毒死了那青年。捕捉、惩治后,他们认罪,为首的判死罪,其余分别发送所属各郡。神灵的应验从此停息。
【总案】 迷信活动不光是为了谋财,它还有更毒辣的一面,那就是害命。从这点说,小说对迷信活动本质的揭露是深刻的。对谋财害命事件并不当场点破,而是通过巫祝同党间狗咬狗的反告揭穿“巫置毒酒中杀其人”的真相。于是,首犯处死,其余的也得到应有的惩处。这一富有戏剧性的安排,揭示迷信集团内部必然存在的矛盾和内讧,宣告谋财害命者的可耻下场。
吉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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