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歌
作者: 王国娟
【原文】: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原文作者】:高适
【鉴赏】:
唐代营州,在今天辽宁省朝阳县一带,当时是契丹族(又称胡人)和汉族杂居的地区。这首诗写出了东北边塞特有的风光和少数民族崇尚勇武的精神。
诗的第一句的意思是说:营州的少年把草原当作自己可爱的家。“厌原野”,厌,通“餍”,即满足、习惯之意。说营州少年习惯于草原生活。
诗的第二句写营州少年的穿着服饰和他们的日常生活:他们常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下打猎。“狐裘”是用狐狸的皮毛制成的袍服;“蒙茸”,形容狐裘的毛很柔软、蓬松。
诗的第三句写这里的人自幼就养成了爱喝酒、喜豪饮的习惯,说这里的美酒喝上它千杯、万杯也不会醉倒。“虏酒”,指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的一种淡酒,能饮“千钟不醉”,显示出营州人豪放不羁的性格。
诗的第四句说:胡人的孩子才十岁,就一个个都会骑马了。“胡儿”,是对这里少数民族儿童的亲昵称呼。胡人以游牧为主业,马背上的生活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他们从小起就练习骑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这种生活养成了他们骠悍勇敢的性格特征。
这首营州歌一共四句,每一句都抓住了少数民族生活方式、地方风尚和人的性格上的特点,抓住了典型的生活画面,准确而又生动地描绘出一幅塞北风情画,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并且透露出各民族和睦、友好相处的气氛。
唐代边塞诗一般都是写征战杀伐和描写边境的荒凉,而这首诗却能以热情的笔触赞扬各族人民的生活,这在边塞诗中是十分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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