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药”是形声字。金文从艸(艹),樂(乐)声。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藥”。后借“药”来表示,从艸,约声。如今规范化以“药”为正体。
《说文·艸部》:“藥,治病草。从艸,樂声。”(藥,治病的草。从艸,樂声。)
“药”的本义为治病的植物,泛指一切可治病之物。如《周礼·天官·疾医》:“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
又特指火药。如宋应星《天工开物·火药》:“凡火药以硝石硫黄为主,草木灰为辅。”又引申指用药物治疗。成语“不可救药”,就是比喻已经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又指使中毒或毒杀。如“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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