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
“蹄”是形声字。小篆从足,声。隶变后楷书写作“蹏”。俗作“蹄”,改为帝声。如今规范化,以“蹄”为正体。
《说文》无。
“蹄”的本义为有蹄类哺乳动物足趾前部的典型角质覆盖物,将趾的末端几乎全部包裹住,又指有角质保护物的脚。如“马蹄”。
“蹄子”,用于人时表示贬斥意味。如“贱蹄子”。
又指捕兔的网。如《庄子·外物》:“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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