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
“缓”是会意兼形声字。小篆从素从爰会意,爰兼表声。隶变后楷书写作“”,异体省作“緩”。汉字简化后写作“缓”。
“缓”的本义是宽绰、宽松。如《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引申指慢、不急迫。如韩愈《韶州留别张端公使君》:“清歌缓送款行人。”
用作动词,指推迟、延迟。如“刻不容缓”。
又引申指恢复正常的生理状态。如“他刚缓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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