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成语意思解释与出处|例句
约法三章的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ɡ
解释 约:商议。法:订立法令。指订立简明的条款,以资遵守。
出处 《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势如破竹,一路杀进武关(今陕西丹凤东南),又在蓝田打败秦军,驻军霸上(今西安市东)。十月,秦王子婴投降。刘邦将子婴交给官吏,自己继续向西占领秦都咸阳。接着听从张良的建议,封好秦宫财宝,回军霸上。
随后,刘邦召集各县的父老豪杰说:“父老们苦于秦朝严酷的法律已经很久了,那时批评朝政的要灭族,相聚议论的要处死。我和诸侯们订立盟约,先入关的人在关中称王,按理我应该在关中称王。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只订立三条法令:杀人的要处死,伤人以及偷盗的要依其轻重抵罪。秦朝的法律全部废除,其他官吏和百姓一切照常。我到这里,是为父老们除害的,而不是侵凌虐待你们的。”于是派人和原有的官吏一起去巡行郡县、乡邑,向百姓们讲清楚相关规定。百姓非常高兴,争相带着牛羊、美酒来慰劳战士。刘邦的这一举动,为日后争取民心、战胜项羽,打下了基础。
例句
在事情开始之前,我们不妨先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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