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的解释|寺的意思|“寺”字的基本解释
“寺”字往往和庙联系在一起。然而“寺”字在金文中出现时,却经常和“持”字通用。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十六经》中说:“除民之所害,而寺民之所益。”这里的“寺”字就是“支持”的意思。
由于金文和小篆的“寺”字下半部分像一只手的形状,所以有些学者认为:“寺”就是“持”的本字。可是“寺”字在古代有时又和“恃”与“侍”通用,《诗经》中有这样一首诗:“有车粼粼,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大意是说:听到车声粼粼,看到白马颠颠,还没有见到君子,只见侍从传达他的命令。这里的“寺人”就是侍从的意思。
到了汉代,“寺”字已经特指官府。汉承秦制,中央的高级官员分为“三公”与“九卿”两个层次;“三公”指主管政务的丞相、主管军务的太尉和主管监察的御史大夫,“九卿”包括管理祭祀、礼乐的太常、管理车马的太仆、掌管刑法的大理以及负责礼宾接待的大鸿胪等。唐代的孔颖达考证说:“自汉以来,三公所居谓之府,九卿所居为之寺。”也就是说,丞相居住和办公的地方称为丞相府,而九卿的衙门则称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大鸿胪寺等等。
这时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文字的追根溯源有时似乎是从现实生活出发的;东汉的《说文解字》对寺字的解读已经十分明确:“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就是说,寺就是官府,是有法制的地方。而“寺”字的下半部分由手腕处多了一小横,表示动脉口即“寸”。由于寸字的度量意义,后人便推论说,与法度有关的字,“多从寸”。于是,“寺”便成为执法者办公的地方。
然而,生活的演变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文字在生活中的运用也就经常要和学者们的自以为是开个玩笑;几乎是在《说文解字》为“寺”字下定义的同时,两位印度高僧摄摩腾和竺法兰来到东汉的都城洛阳,他们身后跟着一匹驮着佛经的白马,这个场景后来被载入史册,成为佛教传入中国的标志性事件。
由于印度高僧是应汉明帝邀请前来传授佛法的,因而受到很高的礼遇,被安排住在专门接待贵宾的大鸿胪寺。一年后,汉明帝下令在洛阳城外建造了一座宏伟的庙宇,以供二位高僧传法和居住。为了纪念那匹驮经的白马,便以白马为名,赐名“白马寺”。
白马寺称“寺”而不称“庙”,自然有外来宗教与本土宗教的区别之意,同时也似乎有援引原先居住的大鸿胪寺之例的意思,带上几分“官办”的色彩。白马寺的命名者这时当然还不会想到去申请一个专利,因为从此之后,“寺”这个字几乎成为佛教场所的专用字,后来又沿用到伊斯兰教的庙宇。
佛教由于朝廷和上流社会的倡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流行于全国各地,北魏的《洛阳伽蓝记》一书,就生动地描绘了洛阳城中最为宏伟壮观的数十座寺院。随着时间的流逝,佛教渐渐远离了朝廷和都市;“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如今,寺院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和风景名胜联系在一起,而很难让人联想到官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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