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人,天诛地灭》是什么意思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人不为人,天诛地灭

人多半是为别人活着

在为人中获得快乐,获得双赢

人不为人,天诛地灭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不少国人都熟知的俗语。与这句俗话相配合、补充的,还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等。近来,甚至有人著文称,已在什么经典作家的某部文献中找到了一句“贪婪和自私是人的本性”的话相佐证。那意思是,倘一个人不为己或者说不自私了,那他就不成其为人了。这种诠释是否符合那位经典作家的本意,想其已在九泉之下,早就成了“死无对证”,无可考证的事。

其实,看看大千世界,瞧瞧自己或周围人,面对短暂人生,只需稍微仔细一些去想一想这句话,便发现谬误不少。

人多半是为别人而活的。人生在世,不管承认不承认,实际上多半是为别人活着的。区别无非就在于自己是否认识到了、自觉不自觉罢了。从最基本的吃穿说:穿奇装异服也好,名牌时装也罢,穿在身上感觉差不多,主要是让别人看的;还有那满头满身的金银首饰,珠光宝气都是用来“晃”人家眼睛的。这个世界很奇怪,世间大多数的人都喜欢以衣貌取人。谁要是穿得略差一点,豪华酒店是进不去的,这叫做“衣冠不整,恕不接待”,理由倒也堂而皇之。所以,要品尝鱼翅燕窝,真得穿好一点,不然就会让人家迎宾小姐为难。吃饭当然也是为别人吃的,许多人之所以一见面就喜欢说某年某月某日与谁谁谁(多半是高官大款)一起吃过熊掌、天鹅,吃过狮子、老虎肉,无非是想向别人作一番炫耀,以满足可怜的虚荣心。即便是家无隔夜粮的乞儿,也许是刚喝完一碗野菜汤,也要在临出门前用一块肉皮把嘴巴抹得光光,做出刚吃过肉的样子。化妆,更是为别人看的典型。老话早就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上帝给女人一张脸,女人又为自己造了一张脸。上帝给的那张脸,只给自己老公和孩子看;自己造的那张脸,却是给众人欣赏的。为了这张假脸,好些爱美的女人们,不仅每天一大早就起来浓妆艳抹,而且随身带着化妆工具,一有闲暇便见缝插针,扑粉、描眉、涂唇,抓紧时间补妆。甚至不惜花巨资,冒风险,动刀剪,“以身试术(整容术)”,为自己整容。报载,时下中国,尽管每年都有二十万人因整容失败而被毁容,但仍然挡不住千千万万爱美者“义无反顾”的步伐。此外,可举出例子的还有很多。“生”不再说了,就说即使“死了”后,其实并没有完全“了”的“身后名”吧,那也是留给别人的。自己一死,油尽灯灭,自己还知道、晓得什么?“流芳百世”也好,“遗臭万年”也罢,反正无论是英名抑或臭名,享用的其实都是子孙后代。当然,一个人要是还有点责任心的话,还是以给后人留点好名声为妥,免得再有“人从宋后耻名桧,我来坟前愧姓秦”的尴尬。

做给别人看好处多多。比如人们日常心理行为中的脾气,肯定是为别人发的。暴跳如雷也好,怒发冲冠也好,都是给别人看的。古话说:“膏可食,药可食,膏药不可食;脾可医,气可医,脾气不可医。”可见脾气已经是一种比较严重的“不治之症”。但这种病有时却不发不行,因为“一发”之下,“症状”便自然缓解。为何?如果是发自内心的冲动,一发怒,气就顺了,火就消了,那不好医的“心病”不也就去了?如果是故意发脾气,如某高官训斥其下属为何不“为民做主”,不“体恤百姓”或“不在状态”,那“听其言、观其行”的大多数草民百姓,岂不感激涕零,当即为这“有脾气”,敢发脾气的高官喝彩?那官员在民众中的“形象”、“口碑”、“民意率”还不“立时三刻”就上去了?这其中,兴许也不乏个别“作秀”的成分,但总体讲,那“舆论导向”绝对是没错的。不信?如果让某官独居一室,关起门来,没有观众,只是向自己发脾气,他能有这劲头吗?即使有,肯定也不会很多。又比如,美女的媚眼,肯定也是给别人甩的。美女娇娃们,媚眼最是动人。杨玉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其所获得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风流天子李隆基自从见到这双媚眼后,便决定将“三千宠爱集一身”,从此再不去那冰凉的“龙椅”上坐什么“早朝”了。后人用“女人是祸水”观点看待杨贵妃,说她那双媚眼葬送了花团锦簇的大唐盛世,那绝对是胡说八道,不懂历史知识。还有,唱歌是给别人听的,但哪怕是那些在黄土高坡上胡乱吼几句的放羊娃,也会因用了这种方式“自娱自乐”,最终了却不少寂寞和烦恼。书是写给别人看的,但看到许多读者看了自己写的如何“一夜暴富”一类的书后竟然真去照着做,有的虽上了当,但也有不少发了财,那作者也别提多高兴:高兴日进斗金,高兴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全民的“教主”。戏是演给别人看的,但当观众踊跃,“掌声响起来”的时候,有几个演员的“热泪”不流下来?讲话是给别人听的,但看到在自己“有的放矢”,没有“对牛弹琴”的谈话技巧下,那听众专心致志的样子,又有几个不眉飞色舞,唾沫乱飞的?孩子是给别人养的,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孩子拉扯大,不少宝贝女儿随了“鸡”“狗”后,不再“常回家看看”了,不少男儿“娶回了媳妇忘了娘”了,但一想到“前人强,不如后人强”,又有几个为人父为人母的会埋怨、后悔?

在“为别人”的事业中取得“共赢”的乐趣。许多报纸、刊物的大大小小的编辑们,最爱自嘲甚至埋怨的话,即说自己是“为人作嫁”的。甚至有个别“编者”,得之某已“成名成家”的作者,十年、二十年前曾在自己编辑的那份小报上发过一个“豆腐块”,逢人就会吹嘘那人的“文功章”里有“自己的一半”。其实,往透里深里细里想,世间百业,“七十二行乃至三百六十行”,哪项职业不是为别人活着,为别人生存,为别人忙碌?农民为别人种粮食,工人为别人造机器,教师为别人教育孩子,医生为别人治病,司机为别人开车,演员为别人带来欢乐,军人为别人站岗……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其实每个人都是生活在别人的眼里、嘴里、耳朵里、心里、记忆里,谁也离不开谁。但是,应当知道的是,人们在每一次、每一项为“别人”的同时,最终会有利于自己,最终会取得“共赢”。为别人种了粮,从别人那里换回了机器;为别人教育了孩子,用教育孩子赚回的钱医治好了自己的老父、老母亲多年前患下的“老毛病”;军人为百姓站了岗、“爱了民”,百姓为军人提供了多种后勤保障、后方支援,“拥了军”。总之,只要来到了世上,只要做了人,大家就都在一条船上,理应和衷共济。只有那种自己活着就是为了让别人活得更好的人,才能活得愉快,活得高尚,活得精彩,才真正活得“有滋有味”,有乐趣,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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