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租庸调制》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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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庸调制

【点睛之笔】

租庸调制指的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这个制度规定,凡是均田的人户,不论其家授田多少,均需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经典解读】

租庸调制的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此称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此称调。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若国家不需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此称庸,也叫“输庸代役”;国家若需要其服役,每丁服役二十天外,如果加役十五天,则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若出现水旱或其他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赋役全免。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度,租调的数量比北周要少一些,农民服役时间也短。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租”,即可交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来改革赋税的体制,实行租庸调制。但自从安史之乱发生后,生产破坏,户籍失修,国家支出大大增加,旧有的租庸调制早已不合时宜,不得不以两税制来替代。

租庸调制被弃用的主要原因是均田制的破坏。再者,租庸调制本身也存在着不少漏洞,首先,课户与免课户的分别使免课户无须负担负役,并且拥有占田占地、建立庄园的特权,但免课户的地税和户税,却由课户一并承担。另外,在开元时代,官员疏于管理,人口死亡和田亩转让等都未记入户籍,于是国家失去了征税的根据。德宗时,情况更严重,这些都迫使朝廷不得不放弃租庸调制而改行两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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