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壹的《刺世嫉邪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赵壹其人生卒年不详,汉阳郡西县(今甘肃天水县西南)人,生活在东汉顺帝、桓帝、灵帝年间。赵壹出身于贫寒家庭。为人“恃才居傲”,落拓不羁,耿介狂放,遭到乡党世俗的排斥打击。但他并不屈服,在所作《穷鸟赋》中,他以比喻的手法写出了自己处境的险恶和坚持节操的心志。赵壹一生只做过为期很短的郡上计(向上报告郡税情况)的小官,公元178年到京师,受到司徒袁逢等人的赏识,一时“名动京师,士大夫想望其风采”。不久返乡,“州郡争致礼命,十辟公府,并不就”,终老于家。《后汉书·文苑传》有他的简略传记。

《刺世嫉邪赋》是赵壹的代表作。汉灵帝时政治黑暗腐败,阶级矛盾尖锐,朝廷大兴党人之狱,很多正直之人遭到残害。赵壹面对这黑暗的时局,目睹当时丑恶的社会风气,感愤颇深,于是便作了这篇赋。“刺世嫉邪”是讽刺不合理的社会政治生活和憎恨丑恶社会风气的意思。赋中尖锐地揭露并批判了统治阶级的腐朽,道德风气的败坏,邪恶奸佞的得势,权门豪族的不法,正人贤才和贫贱阶层的被压抑;同时也鲜明地表示了作者愤世嫉俗,坚持正直操守的耿介刚强性格,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

赋的开篇是以说理的方式指出历史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发展变化的,“伊五帝之不同礼,三王亦不同乐,数极自然变化,非是故相反驳”。因此,儒家所颂扬的德政仁术不能改变世之混乱,法家提倡的刑名赏罚也不能激浊扬清。其原因就在于,统治阶级“宁计生民之苦?唯利己而自足”。显然,作者认为当统治阶级不管人民死活,“唯利己而自足”的制度是造成社会祸患混乱,人民痛苦不堪的根源。接着人写道,封建统治者的“损人利己”的贪欲不仅造成了社会的祸乱,而且造成了社会风气的败坏和道德情操的堕落,即所谓“情伪万方”,“谄佞日炽,刚克消亡”,“舔痔结驷,正色徒行”。赵壹认为社会的腐败,人民的疾苦都是统治阶级造成的:“原斯瘼之攸兴,实执政之非贤”,东汉王朝即将覆亡的原因在于“安危亡于旦夕,肆嗜欲于目前”,这正如“奚异涉海之失舵,坐积薪而待燃”。赵壹的预见为历史所证明,其后不到十年,东汉王朝便被黄巾起义所推翻。作者非常鲜明和无比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处世态度:“宁饥寒于尧舜之荒岁兮,不饱暖于当今之丰年;乘理虽死而非亡,违义虽生而非存。”这在赵壹的特定的历史时代,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最后,作者又以汉赋常用的问答方式,用五言诗的样式对汉代社会作了进一步的无情批判。在写作上,作者作到了叙事、议论和抒情的紧密结合,记叙历史变化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议论时政,在叙述和议论中抒发感情。叙事则取历史上的典型事例为议论服务,议论则由叙事叙史自然得出,二者的有机结合便为抒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刺世嫉邪赋》成为抒情赋中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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