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清晨》剧情简介|鉴赏|观后感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血色清晨》剧情简介|鉴赏|观后感

1990 彩色片 9本

中国北京电影制片厂摄制

导演:李少红 编剧:肖矛 李少红 摄影:曾念平 主要演员:胡亚捷(饰李明光) 孔琳(饰红杏) 赵军(饰李平娃) 解衍 (饰李狗娃) 王光权 (饰调查员) 苗苗 (饰永芳)



本片获1993年法国南特电影节大奖




【剧情简介】

在一个晴朗的冬日的清晨。大水坑村民办小学的教师李明光在前往学校上课的路上,突然惨遭杀害。杀人者是同村的李平娃、李狗娃兄弟。就在昨天,他们还一起在李平娃的婚礼上喝喜酒。平娃兄弟当即遭逮捕。

刑事调查员来到了村里,就惨案进行了调查。据称,事情的起因是,年36岁、一贫如洗的李平娃能够娶亲,是由于他与别村的富户张强国结下了换头亲,后者娶走了他美丽的妹妹红杏。但新婚之夜,红杏被退回家来,理由是她已不是处女——婚床的白被单上“啥也没有”,没有表明处女的血迹;而平娃的新娘也被张家抢回去。暴怒的平娃兄弟,毒打红杏,逼她供出“罪人”,红杏只是哀哀地哭泣。他们推测这一定是平素与红杏交往较多的明光所为。红杏的沉默被视为默认。平娃兄弟立刻霍霍磨刀,扬言杀死明光,并终于残酷地将明光砍杀在路口。调查变成了对犯罪动机是否属实的认证。大部分证人都认为明光与红杏确乎不清白,但他们的叙述混乱,语焉不详。实际上,没有一个人能提供确凿的证据,他们只是看不惯明光作为一个小学教师的作为,认为他不是个好庄稼人;而且对红杏总是与明光的未婚妻永芳结伴“泡”在明光那里颇多微辞。甚至有人认为,“一个教书的”就是低人一等,死不足惜。但在调查中,渐渐清晰的,是明光其人。他自幼丧父,母亲带弟妹改嫁,只有他和老奶奶相依为命;他和曾来此的下乡知青学到文化,并成了民办教师。这使明光不同于村人,他订了一些杂志 (而吸引红杏的正是这些《大众电影》一类的杂志),他写。在调查中,红杏断然“翻供”,否认她与明光有染。可她显然已神经失常。不久,红杏走出村外,投河自尽。她的母亲——一个守寡多年养大孩子的母亲,绝望地想救救自己的两个儿子,但调查员拒绝给她饭食,使老人欲哭无泪。

在调查中,一个更为惊人的事实被揭露出来:明光被杀,事实上,是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平娃兄弟清晨当众霍霍磨刀,并坐痛饮,在早点铺中张扬自己的杀人意图;与其说意在杀人,不如说意在威胁。这是此地一个不成文的“风俗”:蒙羞受辱的家庭应由父兄出面,扬言杀死“奸夫”;再由村里有威望的人出面,将他们“拿下”,缴下凶器,捆绑关押数天。这便算是恢复了这个家庭的名誉。但此时,村里已没有民兵,村长虽被叫来,但他不以为然,只是把平娃兄弟的刀“下了”,“咋也没咋”,就“叫他们家去了”。这使平娃兄弟真正蒙受了耻辱。他们认为这种作法是“以为他们不敢干”,他们只能“真杀”。此时,除了明光之外,村里对此事已无人不知,但由于偶然,更由于人们微妙的幸灾乐祸、看热闹的心理,竟没有一个人真正通知明光,而老奶奶几乎半聋、半瞎了。前往学校的路上,明光到了永芳家,知情的永芳竟对明光与红杏的事信而不疑,因此也未对明光说清。一路上,围观的人群,注视着明光,对他大喊大叫,但没有一个人告诉他真相。直到平娃兄弟提着斧头、柴刀杀气腾腾地走来,明光仍一无所知。红杏奔来,绝望地让明光快跑,想拦住她疯狂的哥哥,但一切已太晚了。明光很快倒在柴刀、利斧之下,睁着恐怖无辜的眼睛。村长也到迟了,只听到了明光最后的话:“大叔,他们把我杀……了。”

平娃、狗娃兄弟的罪行确认无疑。平娃被判死刑,狗娃判无期徒刑。他们不服上诉,被驳回。死刑被执行。临刑前,平娃对母亲喊出的话是:“买化肥的钱在炕席底下,不够你再借点儿!”

调查员离村之前,发现曾是明光小学校的破庙,被订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可孩子们失去了老师,不能再上学了。调查员惆怅地离开了这贫穷的村庄。



【鉴赏】

青年女导演李少红的影片《血色清晨》,取材自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科斯的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这部影片无疑是90年代中国影坛的一部现实主义力作。事实上,加西亚·马尔科斯的故事仅仅为李少红提供了一个借口,一个别致而独特的事件依托来重现并改写80年代“文明与愚昧”的经典命题;影片的核心事件“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不再是一种魔幻,一种荒诞不经的偶合与残忍,而正是一场至为残忍的愚昧对文明的虐杀。影片中的被害者李明光,是这一锁闭、贫穷、荒芜小村中唯一的民办小学教师,是这里愚昧生存状态中唯一的一线光明,唯一一扇洞向外部世界的狭小而残缺的窗口,唯一一个对文明朦胧的向往者。因其如此,他“命定”地、而不是如原作中那样偶然地成为“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的牺牲品,成为愚昧而巨大的毁灭力量的施暴对象。于是,当红杏(另一个纯真、美丽的献祭品)未曾交出她身为处女的证据时,明光便成了绝无仅有的嫌疑犯、罪人。毋需指控或起拆,愚昧传统的生存逻辑自身已然完成了它全部审判程序。愚昧终于虐杀了文明,黑暗吞没了这线细小的光与希望。

然而,在《血色清晨》的意义网络中,对这一“谋杀案”的呈现远非如此的单纯或直露。圆睁着恐怖、困惑、无辜的双眼倒在利斧下的明光,确乎是愚昧、传统势力的牺牲品,但不仅如此。从另一个角度上,明光亦因传统、愚昧生存方式的解体而丧生。尽管他“命定”地被指认为这一无端悲剧中唯一的罪人,但是,在本文的叙境中,他并非必然将他的血淌尽在那贫瘠的土地上。只是因为一连串相关仪式的未能完成或遭到破坏,明光才会悲惨地死去。影片中遭到破坏的仪式以红杏的新婚之夜为开端。其中古老的婚俗,因新娘处女的证据亦即丈夫初夜权的印证——白被单上的血迹既告阕如而崩溃。在愚昧的逻辑中这只能意味着少女的失贞。接下来的仪式是发现实有的或虚构的“奸夫”,而后则是雪耻复仇。退亲行为决定必须去雪耻的是新娘的家人。但在传统的、有效的社会体制中,它只是一场执刀叫骂,然而将被有效而体面地制止。因此这与其说是愚昧、野蛮与残忍,不如说只是维系古老生存的一个仪式,一项不无表演色彩的程序,一个因事先张扬而不必发生的谋杀案。充其量它只是一个陋俗,一个其势汹汹、却不必血刃的闹剧。然而,现实社会的变化,传统文化的解体,权力结构的更迭,再次造成了仪式未能完成。因此李平娃、李狗娃兄弟为了雪耻,只能“真干”,能洗净耻辱的,只有明光的鲜血。“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便具有了双重意义:明光是传统愚昧文化的献祭,同时又是传统社会解体所必需的代价。事实上,这桩“谋杀案”的双重意义在影片的片头段落已然清晰地呈现出来;环绕着清晨破败的古庙——今日的乡村小学、一个长长的运动镜头,依次呈现出这一别具意味的特定空间。似乎是古老文化和现代文明的结合部; 然而,尽管喧闹的孩子们给这古旧的空间添加了几分活力和动感,但衣衫破旧的小学生仍不可能掩饰古庙(传统文化的指称)的衰败:运动镜头滞重而细腻地呈现出无头的佛像,巨大而残破的古钟,已然看不清铭文的石碑,朽坏的殿堂;直到一声叫喊: “不好了,李老师被杀了!”,孩子们纷纷奔出,这座废弃的并将自此再次被弃的古庙才更显出它的荒芜、破败。

在《血色清晨》的意义网络中,最为重要的人物,并非明光、红杏、平娃狗娃兄弟,而是新郎张强国。和原作不同,故事中的新郎不再是出身显赫而神秘莫测的外乡人,在影片所呈现的元社会中,张强国作为一个引人瞩目的特殊人物,是一个曾经外出又回到小村的、“见过大世面的”农村青年。他“出外打工,赚了大钱”,与其说他因此而成了现代文明的代表,不如更为准确、直白地说,此行只是使他成了现代社会唯一的权杖、动力和润滑剂即金钱的执掌者。这个“尝过城里女人滋味”的男人在金钱的支持下做出了他的价值判断:“找老婆还得咱乡下女人”。这判断的潜台词里已明确地包含了对贞洁的苛求。在金钱魔杖的点化下,一个古老的典仪必须被复活、被完成:洁白的被单上,必须点染上处女殷红的血迹。这与其说是古老典仪的要求,不如说是千金一掷的奢侈。尽管在古老的社会结构中,婚嫁始终是一种以女人为中介物的交换、“流通”行为;但在《血色清晨》的叙境中,古老婚俗的启用,却明确地具有了一种“商检”性质,是对“价有所值”的确认。失贞意味着赝品。是张强国袋里的金钱,使他实际上成了这一历史断裂处正在即位的“新神”。是他无所不在的精明与自信,使得年长的李平娃无地自容,在百感交集中反复地称张强国为“哥”、“大哥”;也是他在自己的婚礼上为乡亲们请来的戏班子,用百元大钞钉成双喜字样,并以此捐资村里办学,显而易见,在此张强国接替了传统文化中尊者的角色,开始行使特定的权力功能。清晨的惨案与血污,事实上,是以张强国为元凶的。于是,这桩谋杀案与其说是愚昧对文明的戕害,黑暗对光明的肆虐,不如说是现代生活中司空见惯的、金钱之手所书写的罪恶。

而平娃兄弟、尤其是平娃的复仇行动,与其说是一场“单纯”的典仪,为了家族的荣誉与体面,不如说有着更为真实与利益的动机。作为对原作的重要改编之一,这场以张强国为间接但唯一导演的清晨血案,其前史却是他直接导演的一笔至为“划算”的买卖:不出彩礼娶到红杏,同时嫁出或者不如说是甩掉自己病残的姐姐秀娥。于是,这场嫁娶采取了最为原始的婚姻形式:换头亲。尽管木讷的李平娃也一眼看穿了这无疑是一场极不平等的“交易”,但这却是他这个36岁、一贫如洗的汉子唯一一个得到女人的机会,这样他才能过上一份庄户人无甚奢望的生活,才有可能了却含辛茹苦、多年守寡的母亲的心愿。事实上,当村口土岗上,两支迎亲、送亲的队伍交错而过、喜乐齐鸣时,场景中确乎充满了别一番喜庆。但是,一如“换头亲”所蕴含的原始婚姻的意义:一旦红杏被验明为“赝品”并遭退亲,秀娥势必被抢回。喜融融的亲上加亲的表象即刻破碎,买卖、交易的内容暴露无遗。于是,平娃仍可拥有秀娥,但必需是“拿钱来领人!”这显然是全无希望的。因此,臆测中的“恶棍”明光的罪行不仅在于夺去了红杏的贞操、玷污了李家的声誉,更重要的在于,他的“行为”毁灭了平娃一家全部微末而寒酸的希望与未来。明光之死,因之已不只是典仪的颓坏所造成的悲剧,而且是与贫穷相伴生的绝望、愚昧制造的暴行。

和原作一样,影片选取了回溯或曰时空交错式的叙事结构。但与原作不同,不是一个友人数十年后的追忆,而是惨案发生后立刻开始的刑事案调查。于是,调查员的行动构成了影片中的现实行为线。但事实上,关于这桩案件并不存在着任何谜团或疑点:因为它不仅是事先张扬的,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下完成的。凶杀确认无疑,凶手确认无疑。于是,调查的重点便转移为对犯罪动机的确认。而动机同样昭然若揭:雪耻复仇。事实上,调查的重点围绕犯罪动机是否真切,即红杏、明光间是否存有“奸情”。而在对这一悬疑的调查中,创作者成功地组织起一个多义而丰满的现实乡村生活画卷,一幅远非明媚动人的现实主义景观。对于影片的叙事而言,这正是一场极为成功而深刻的调查。它所揭示出当然并非隐秘或“奸情”,而是明光悲剧更为深刻的社会成因。事实上,正是诸“证人”的证词与他们指认明光、红杏有罪的方式,使《血色清晨》较之80年代的同类影片远为深刻地再现了“文明与愚昧冲突”主题。诸多证词表明,村子里的人们以或兴味盎然、或漠不关心的态度接受了对明光“有罪”的指认,因为他独有的身份、爱好与稍有差异的生活方式确定了他是村中的异类。而作为本文一个极为有趣的修辞方式,叙事人在查询证人、确认犯罪动机的大组合段中,进行了声画错位的处理:在多数证人言之凿凿的证词间,出现的是几不相干的画面,而这些场景都以声称为目击者的证人之缺席为前提;而与展现真实场景的自然光效不同,呈现证人陈述的场景则在内景、人工光的阴影之中。这与其说是提供并展现证词,不如说是以声画错位的方式揭示着一种极为深刻而潜在的悲剧冲突;这与其说是一种无耻的伪证,不如说是一类偏见的共识,一次关于愚昧的曝光,某种集体潜意识的呈现。

影片有着一个别具匠心的结局。当这一大悲剧终于“大功告成”:明光丧生利斧之下,红杏投水身亡,李平娃被处死刑,李狗娃终生监禁,刑事调查员无奈而痛苦地离去之时,他在昔日明光的小学校/古庙前慢下了脚步。失去了孩子们活力的古庙此时更为破败、空寂,几个已然失学的孩子在附近徘徊。而两个陌生人正将一块崭新的木牌钉在庙门旁,上面书写着“静慧寺 国家二级保护文物”。犹如一声凄婉而哀伤的拖腔,回声般地暗示着一个悲剧中悲剧:这里不再是一个虽寒酸无奈、但毕竟生机勃勃的校舍,而是一个死亡文化的遗迹:文物。这是双重毁灭的印证:诡计多端的历史之手在扑灭了文化、文明之使的微光的同时,断裂了一个悠长丰满的历史与传统。文化的文物化,或许也可以名之为一种 “进步”,但它同时索求着超值代价。

影片主要展现调查员的查证过程,以一个外来者的视点,缓慢、细腻甚至冗长地展现着谋杀案的前史与后果,直到推出了影片的“高潮戏”: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在影片的叙事结构中,这已是全然不复悬念的叙事行为;但在这一完整的顺时叙事组合段中,全知视点张弛得当地组织起令人窒息而悚然的戏剧张力。这无疑是全片充满残酷诗意的华彩乐段。在《血色清晨》中,明光之死是沉滞而又变迁中的社会,坍塌或被改写的权力、信念体系,以及愚昧的、“无主名、无意识杀人团”共谋的必然。正是在这一段落中,叙事人以不动声色的冷静,勾勒着鲁迅先生所谓的“麻木的国民灵魂”。叙事人所着力表现的,是村民们的“群像”。是他们如何以典型的“看客”心态,在旁观、默许甚至怂恿着平娃兄弟对明光的谋杀。高速摄影呈现出的凶杀场景将其中的残忍、野蛮与荒诞推到了人们所能承受的极限。而在这一镜头段落的最后时刻,明光对来的太晚的村长说出了他的“遗言”:“大叔,他们……把我杀……了。”极为精当而别具匠心地,明光的“遗言”是一个陈述句。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向人们陈述了一个已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实。与其说他是在向人们陈述,不如说他是在让自己相信:因为这一切对他说来,是如此的不可能,如此的荒诞不经、耸人听闻。他无法相信或明白。他也不再需要相信或明白:在他的语声断掉的时刻,他已蜷缩着身躯,倒在自己的鲜血之中,圆睁着一双无辜、恐怖、要求解答的眼睛。

老中国的历史景观与当代中国的现实主义画卷,在以加西亚·马尔科斯小说为素材的影片《血色清晨》中成功的缝合在一起。不仅是历史的控诉或现实的曝光,而是历史叉路口文化与现实的两难处境。退路已然隐没,前景尚未明了。李少红便如是以《血色清晨》给1990年的中国留下了一部令人难忘的影片,留下了一份历史的、冰川擦痕式的社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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