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格兰,歌剧被视为17世纪吉格喜剧(jig)的延续。吉格喜剧一般是戏剧终结后的短笑剧,内容往往语带讽刺,搬弄是非,主要是附有根据当时流行曲调改编而成的配乐的对白组成。而到了18世纪,英格兰则是抒情歌剧(ballad opera)的天下。与此同时,法式面具歌舞剧(masque)也在英国宫廷站稳阵脚,而且愈趋豪华,而且布景仿真度也愈来愈高。而伊尼高·钟斯(Inigo Jones)为这种歌舞剧的舞台设计堪称经典,而且成为英国舞台作品的设计典范达三个世纪之久。而本·庄逊1617年的面具歌舞剧《情人造就成人(Lovers Made Men)》则曾被人形容为“整套意式风格的面具歌舞剧,满口宣叙调(stilo recitativo)”。
而在共和时期,政府强行关闭戏院,导致英语歌剧无法发展。但在1656年,桂冠诗人、剧作家威廉·达文南特爵士(Sir William Davenant)纵然在没有演出戏剧牌照之下,仍然以“叙事音乐(recitative music)”之名,成功推出歌剧《罗德岛之围(The Siege of Rhodes)》,并邀得当时英国顶尖的作曲家,如亨利·罗斯(Henry Lawes)、亨利·库克(Henry Cooke)、马修·洛克(Matthew Locke)、查理·科曼(Charles Coleman)和乔治·哈德逊(George Hudson)等负责作曲和配乐。达文南特继而在1658年和1659年推出歌剧《西班牙人在秘鲁的暴行纪实(The Cruelty of the Spaniards in Peru)》和《法兰西斯·德雷克爵士的故事(The History of Sir Francis Drake)》,且因题材为批评西班牙而备受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的推崇。
1660年王政复辟,英国再次为外国作曲家打开大门,尤其是法国作曲家。1673年,剧作家扥马斯·沙德威尔(Thomas Shadwell)成功把两年前莫里哀和让-巴普蒂斯特·吕利的芭蕾喜歌剧《赛姬(Psyche)》,改编上演。同年达文南特爵士在马修·洛克等人的帮助,首次配乐演出了莎翁名剧《暴风雨(The Tempest)》。1683年左右,约翰·博罗(John Blow)的《维纳斯和阿多尼斯(Venus and Adonis)》被视为第一部真正的英语歌剧。
然而在博罗之后,亨利·珀赛尔(Henry Purcell)成为更为著名的歌剧作家。他虽有红遍一时《蒂朵和埃涅阿斯》(Dido and Aeneas, 1689),但不少珀氏佳作乃“半歌剧(semi-opera)”,即是在戏剧中加入的音乐和面具歌舞场景,如珀赛尔的《仙界王后》(The Fairy-Queen, 1692),可以作为莎翁喜剧《仲夏夜之梦》所作的戏剧音乐。而往往戏剧的主角不会在音乐场景中出现,因此珀赛尔等作曲家为能以歌曲交代主线剧情。虽然如此,但珀赛尔和他的合伙人约翰·德莱敦(John Dryden)一直想在英国推动正歌剧的发展,但珀赛尔的早逝,导致这一希望幻灭。
珀赛尔之后,英国歌剧坛可谓是意大利式歌剧的殖民地,韩德尔的意式正歌剧称霸了数十年的伦敦歌剧市场,而本土作曲家,如托马斯·阿恩(Thomas Arne)和约翰·腓特烈·拉普(John Frederick Lampe)和麦克·巴夫(Michael Balfe)都是依照意大利的风格写自己歌剧。情况一直持续,18和19世纪依然如是,各大意大利歌剧名家,以及风行欧陆的莫扎特、贝多芬和梅耶贝尔的名作一直霸占伦敦的音乐舞台。不过与此同时,新兴的歌剧形式,如约翰·基(John Gay)的《乞丐的歌剧》(1728),滑稽歌舞剧(musical burlesque)、欧陆轻歌剧、特别是吉尔伯特与沙利文的萨沃伊歌剧,一度冲击了歌剧舞台的传统。虽然沙利文声称他的轻歌剧,应该算英语歌剧学派的一部分,当他们也承认,他们创作的其中一个目的,便是要赶走19世纪风行英国,纵使翻译奇差的法式轻歌剧。或因如此,苏利文只曾写了一出大歌剧《艾凡赫(Ivanhoe)》。但他们的作品《皇家卫队》(The Yeomen of the Guard)则曾被《每日邮报》形容为第一部真正的英语歌剧。
20世纪,英语歌剧渐渐摆脱义式风格的影响,尤其是雷夫·佛汉·威廉斯和本杰明·布里顿的作品至今仍是各大歌剧院的保留剧目。而与此同时,美国的作曲家,如伦纳德·伯恩斯坦、乔治·格什温等人,也开始英语歌剧的创作,并加入流行音乐的元素。时至今日,仍有有不少当代作曲家在谱写歌剧,如英国的托马斯·阿迪斯(Thomas Adès)、哈里森·比特威素(Harrison Birtwistle)、麦可·尼曼(Michael Nyman)和美国的菲利浦·格拉斯及约翰·亚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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