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正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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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正士

清康熙年间人,字方厓。天性嗜学,闭门苦读,曾拔入济南白雪书院读书,济南名士皆重之。康熙五十年 (1711) 副贡,雍正元年 (1723) 以拔贡入太学,由教习挑选到江西省试用知县。初任兴安县知县,正值饥荒,前任县令几乎卖尽粮库中所有粮食,民众饥而无食,大哗,行将罢市。辅佐他的人请求以百姓叛乱上报朝廷。正士到任才三天,面临如此情事说: “饥民求解燃眉之急而已,何必惊慌? ”乃亲自出面安慰告知父老,并借粮数千担赈济饥民,于是民困得到解决。补任长宁县知县,奉例垦荒,不借用胥吏之手,亲自查看丈量。继将升科[1]之多寡、迟速,视田地分为上、中、下等级,民不受害而国库不亏,行省的官吏行文通告他的事迹,作为全省官吏的榜样。县里旧俗好诉讼,正士访得教唆诉讼的豪棍姓名,在人群往来的地方张榜公布,不足一年而讼狱渐息。在任3年,邑人颂道: “夜间无犬吠花荫[2]”,颂勤抚字[3]也;“懔懔四知[4]甘守贫”,颂拒绝贿赂; “无私铁面喜重赓[5],偏种桃花色色新。”则颂锄豪强与培士气也。再任武宁县知县,未数月卒于任。棺材运回时,武宁人在江岸设奠告别亡灵,有痛哭失声者。正士无子,过继子陶易,后以举人出仕,官至布政使。陶氏代有闻人。

【注释】

[1] 升科: 明清凡新垦荒地满一定年限后,政府照一般田地收税条例征收钱粮。

[2] 犬吠花荫: 喻很小的惊扰。

[3] 抚字: 对子女的爱护养育。此指称颂官吏治理民政。

[4] 四知: 汉代杨震道经昌邑,震所举昌邑令王密至夜怀十金遗震。震曰: “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 ”密曰: “暮夜无知者。”震曰: “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 ”密愧而出。

[5] 重赓: 坚持不懈。赓,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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