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羿
西汉志怪小说。撰人不详。原载《括地图》。见《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文。又《北堂书钞》卷一四四、《路史·后记》卷四《夷羿传》罗苹注等亦皆引载(文各有异)。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辑释》亦录入。羿本是神话中之天神。《山海经·海内经》载有帝俊赐羿彤弓素矰,扶助下民;《淮南子·本经训》载有尧时羿上射十日,下除兽害。本篇故事,此前不见他书,是羿神话故事的珍品。故事叙述: “羿年五岁,父母与入山。其母处之大树下,待蝉鸣还而取之。群蝉俱鸣,遂捐去。羿为山间所养。羿年二十,能习弓矢。仰天叹曰:‘我将射远方,矢至吾门止。’ 因捍即射,矢摩地截草,径至羿门。随矢去。”这是一个优美的民间传说。其故事格调清新,富于生活情趣,与古拙的古神话大相异味。羿在这里已不是超凡出众的天神,而是人间善射而不忘母子之情、矢志寻母的孝贤之子。由射十日,演为射箭寻家,则表现了野夫村民的生活情味。射矢寻家门,想象奇异,而感情表现浓烈,颇有艺术魅力。《北堂书钞》卷一四四在引本故事时,增饰有“躬随往寻,每食糜,则余一杯”的情节,其事细微而见委曲之韵。但其他引文甚简,难详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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