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王强

深夜读书

释手一本老子《道德经》之后,

若抛却吉凶悔吝

相晤一室。

太疏远莫若拈花一笑了,

有鱼之与水,

猫不捕鱼,

又记起去年冬夜里地席上看见一只小耗子走路,

夜贩的叫卖声又做了宇宙的言语,

又想起一个年青人的诗句

“鱼乃水之花”。

灯光好像写了一首诗,

他寂寞我不读他。

我笑曰,我敬重你的光明。

我的灯又叫我听街上敲梆人。

冯文炳

冯文炳认为:中国古典诗歌内容是散文的,文字是诗的;而新诗内容是诗的,文字是散文的。所以,他之于诗,除立体的内容、整个的想象、完全的表现以外,并不太过于追求所谓“音乐的美”、“建筑的美”与“绘画的美”。这从《灯》中便可得到说明。

在艺术形式上,《灯》一无韵律的和谐,二无结构的齐整,语言也是简洁平淡的,是道地散文化的自由诗。因此,它的魅力并不体现于它的形式,而是体现于它的表现手法和它所表现的内容。

《灯》所表现的,乃诗人夜读《道德经》后的自我心境。它的可贵处,在于诗人并不和盘托出自己的内心世界,给读者以直接的感情撞击,而是把自己“抛却吉凶悔吝”、无为而无不为的心理体验首先化为繁复的意象,使之加深而内敛;然后再将这些繁复的意象加以复杂的感受和奇异的联络组合,从而间接而又十分含蓄地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完整地展现出来。所以,表面看来,在《灯》中,诗人时而物,时而“我”,时而过去,时而现生,时而室内,时而室外,诗意的连环似乎是非逻辑的。但在实际上,它们却全都源于诗人对《道德经》的情感共鸣,源于诗人从《道德经》中意识到了“审美距离”。同时,也正因为诗人是持审美态度并与对象保持着审美距离,所以,对于常人们看起来毫不相干的意象,他却捕捉到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捕捉到了它们的同义性。而诗人在《灯》中之所以能将不相干的意象环环相扣地联络起来,铸成一个整体,关键也就在他独具慧眼地发现了意象间的这种同义性。

需要指出的是,“猫不捕鱼”与人不追鼠,“夜贩的叫卖声”与“一个年青人的诗句”,室内的“灯光”与“街上敲梆人”的梆声,完全是基于审美的体验与把握,其间的同义性最多也只是神似。一旦脱离了《道德经》所启示的理和诗人由此获得的情,一切都将是荒诞的。

至此,有关《灯》的内在轨迹,我们也就大致清楚了,那就是:先由《道德经》的理到诗人忘我而忘境的情;再由这种灵府深处的情到观念化了的象,到水与鱼、鱼与猫、人与鼠、“夜贩的叫卖声”与“青年人的诗句”、“灯光”与梆声的充分想象与联想,感情先被加深加曲、含蓄内敛;然后又由具体到抽象,由忘我到自返,完成诗意的全程。这样,在意象的连环(靠诗人对所捕捉到的事物间的新关系从观念上加以联络)中,诗人的美感便得到了凝炼,诗人的心境也得到了展示——不以使人动情而以使人深思为目的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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