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饰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修饰

该术语用于诗歌写作是指含有内在价值的语言加工,而不是表面的文字雕琢。人们喜爱修饰是因为修饰可以使诗作变得优雅,具有魅力,产生美感,可以引起读者的愉悦感觉。在一些时代或一些文化中,诗歌和美术作品被人们视为珍贵的饰品,而与美学欣赏、高雅、悠闲和高层次文明等概念相联系。但在另一些时代或另一些文化中,人们则又认为:强调诗歌的修饰意味着浅薄、轻浮,表现了诗人“为艺术而艺术”的颓废文风。

在诗学中,“修饰”这一术语经常出现在具有长期传统的实用主义批评中,特别是在那些认为诗歌与修辞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的实用主义批评中更为常见。在古典修辞中,“修辞”是讨论文体时的一个用语。在确定、规划出文章和演讲的内容和范围后,就要用语言加以装点表达,最好能加以适当的修饰。古典修辞学将华丽文体解释为在遣词用语、安排词序等艺术手法方面很大的程度上有别于一般作品的文体;由于其艺术表现手法高超新颖,而给读者带来愉悦之感,也可以使演说具有更大的说服力。演说术一般使用的强调和修饰手法都能更加充分地应用于诗歌写作。因此古典时代、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文艺理论家都曾作了大量的研究,对语言表达中的“花卉”“珍宝”和“色彩”进行了辨别和分类。他们还对结构性修饰和比喻性修饰,修辞格和思维手段,“艰深”修饰和“浅易”修饰等作了区分。修辞诗学的另一个特点是力求确定诗歌中可能包括的文件性修饰的种类和数量。虽然华丽文体(从古典时代起一直被称为“亚洲体”)的作家与欣赏者延续不断,但是大多数理论家仍致力于制定一套原则,引导作者注重修饰的效果与优雅风格。这些原则包括修饰的运用须考虑风格与类别,最主要的是要做到修饰适合作者确定的主题与旨意,符合读者的要求。正如R·图夫指出,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文艺理论对富于文采的语言予以肯定主要强调两个方面——修辞手段的功能价值以及修饰价值。修辞手段的优点就在于能吸引读者,能使读者产生某种欢愉的期待和快乐的想象。修辞手段还具有一些更加直接的功能价值——可以通过使抽象的表达清晰生动、激发读者的感情、启动读者的意志而增强语篇的说服力。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些柏拉图派思想家对修辞手段作了最全面的肯定,认为有些修辞手段(如讽喻、象征、隐喻等)在揭示精神现实的光明、美好与和谐方面是不可缺少的手段;因此,一种修辞手段的成功用例就同时含有修饰价值和功能价值——两者浑然合一。

新古典主义的批评家,特别是强调诗歌内在价值的批评家,继续使用“修饰”这一术语。像先前的批评家一样,他们使用修饰一语,不仅指诗歌语言的修辞手段,而且还指诗歌的其他组成部分;例如,语言的音乐性质是怡人悦耳的附加成分或者附加性修饰。德莱顿谈论过用高尚的思想对一首诗进行修饰。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一部戏剧诗的情节只是一个构架,需要用有趣的角色、动人的插曲(包括离题的插曲)和精妙的语言加以装饰的。实际上,诗歌的任何一个具有愉悦功能的方面几乎都可以称之为“修饰”。新古典主义批评家中有一派强调诗歌的教育作用,他们继承了贺拉斯的诗歌兼有教育与愉悦作用的理论,继续谈论诗歌之“美”和“修饰”。愉悦虽然是第二位的目的,但也是一层必需的糖衣,好使读者吞下这粒教育的药丸。

修饰理论在19世纪逐渐消失。浪漫主义批评家制定了形式与内容、思想和表达互相依赖或者具有同一性的理论。于是“修饰”这一术语便不再适用了。同样,20世纪的诗歌有机论者也明确反对“修饰”论者的观点。他们认为,诗歌的任何部分可能具有的内在价值是无关紧要、毫不相干的,重要的是其功能价值。功能价值是根据诗歌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对全诗的有机统一所起的作用而确定的。C·布鲁克斯认为,如果诗作的有机统一是指诗的意义结构,那么作为全诗意义结构一部分的隐喻以及其他修辞手段也是功能性的。总之,有机论不承认诗歌的任何一个部分单独具有愉悦功能,对“修饰”这个术语本身的存在价值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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