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儒教·天命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宗教学·儒教·天命

儒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即天神或天帝的意旨。“天” 最初的意义是 “颠”,即头顶,甲骨文的 “天” 字象人形,上面一横特粗,象人的头部,引申为头顶上的空间。“天” 字在商周之际具有神秘的意义,指最高主宰神,与上帝同义,所以又时常称 “天帝”或 “昊天上帝”。周武王伐纣,即宣布纣王 “自绝于天”,而以 “恭行天罚” 为动员令。孔子说 “天生德于予”,孟子说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董仲舒说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等等,无不具有宗教上的神圣意义。古今人类对自身并不完全自信,尤其是面对生老病死以及人生命运等等,更是无能为力,于是就将诸如此类问题的决定权归之为“天意” 或上帝。认为人生的一切都受冥冥之中的神意支配安排,由此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平衡。这就是 “天命” 观念的心理基础。中国古人用 “天命” 来解释人生,孔门弟子子夏说: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历代帝王用 “天命” 来论证他们君临天下的合法性,叫作 “受命于天” 或 “奉天承运”。清太祖努尔哈赤甚至以 “天命”来作为其开国的年号; 又用 “天命” 来解释新旧王朝更替的必然性,叫作 “天命靡常” 或 “天命转移”。在古人心目中,天命当然是神秘莫测的,阴阳八卦、星相巫术等等神秘文化,就是先民为了探求天命神意而创造出来的天人之学。大智大慧如孔子,也是到 “五十而知天命”,而且声称“君子有三畏”,第一就是 “畏天命”。尽管后来荀子有 “制天命而用之” 的命题,终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人的 “天命” 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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