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学与都市社会生活·市民特色
美国著名汉学家黄仁宇曾将北宋天禧五年(1021)国家的收入总数,换算成今日的美金,相当于“美金60亿至70亿。当时全世界没有其他场所,国富曾如此大数量地流通”①。黄仁宇所言不虚,宋代财富之巨和大量流通是有目共睹的,东京金银彩帛交易之所,“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即为突出一例。财富中相当大一部分,是被居住在城市中的市民用于娱乐享受了。如《西湖老人繁胜录》所记:南宋庆元间,油钱每斤不过一百文。这点钱即使最贫穷的市民也能拿得起,所以宋代城市的元宵灯节市民都参与,因此才搞得有声有色。
而此时的文学已演变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进入了宋代城市市场,使一般最为普通的市民只要花费上一点钱就可以购买到这种特殊的商品来享用。1978年河南荥阳出土的北宋石棺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从石棺图像上看,主人朱三翁与老妇端坐的条桌前,有四个杂剧演员正在作场表演皂吏与市民之类的节目。这一石棺置于众多出土的石棺行列里,也许并无特色,但就其石棺图像所表示出来的朱三翁这样的一般市民,也能出钱购买杂剧在家欣赏这一点上,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它雄辩地证明了在宋代城市里,商业性的消费文学的市场已经形成,如诗本来属于贵族士大夫的“专利品”,可是却可以按照购买者——市民的口味而创作,出卖者——书会才人先生们,已组成了类似临安“尹家文字铺”那样的,专门为市民写诗卖诗的职业化的人数众多的队伍。
从《夷坚志》《桐江诗话》《东南纪闻》等书可知,买诗的市民按照自己的好恶出题,十分踊跃,卖诗者则个个才思敏捷,竭力迎合,买卖文学的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求供,使文学为市民而作而赏心而悦情而叹而愤而怨而感,而且这种商业性消费的文学样式是多种多样的。
据有关专家统计,后世所有的通俗文学样式几乎都产生于宋代城市,如鼓子词、诸宫调、词话、讲史、说经、杂剧、南戏、话本等等,千姿百态,争艳斗芳,使市民经常浸染在这些文学样式之中,正像《东京梦华录》记述在瓦子中看文学节目的市民那样:“终日居此,不觉抵暮。”
其中市民中的“闲人”对这种通俗文学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梦粱录》、《都城纪胜》曾专有“闲人”一节,肯定他们的“本色”在“学像生、动乐器、杂手艺、唱叫白词、相席打令、传言送语”,“讲古论今、吟诗和曲”。可以说,没有“闲人”,宋代的市民文学是不可能兴旺发达起来的。由于“闲人”情趣爱好,才将市民日常生活中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事物,化为文学作品,堂而皇之地与传统的庙堂文学争雄。如周密《武林旧事》所记杂剧就有43种之多。这些充满市民特色的文学样式,是创作者、表演者及热衷于此类文学的“闲人”,与市井欣赏者在良性交流状态中完成的。这种文学极其通俗,具有生动的情节,惊人的技巧,满足了市民充分休闲娱乐的要求。
据《东京梦华录》载,许多东京市民,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不是吃饭也不是干活计,而是急急忙忙地奔向勾栏瓦舍,去欣赏那里的小杂剧演出,唯恐“差晚看不及矣”。据周南《山房文集·刘先生传》记述,小杂剧演出场地需在市人聚集之所,出演者只三五人即可。这与《都城纪胜》所说“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杂剧相仿,演出内容是“资旁观者笑”,不能胡编“凿空”,可知娱乐性很强,实效性很强,而欣赏小杂剧的费用底线才是“一钱”,可知相当便宜。
演出者所撷取的都是市民感同身受的事物,如《刘先生传》所谈:演出者每次开场都要学刘先生的喝药声,这是因为刘先生平时以卖药为生。其他所仿效者则有“讥切者、语言之乖异者、巾帻之诡异者、步趋之伛偻者、兀者、跛者。其所为戏之所,人识而众笑之”。使每个市民都能一下子就能“识”模仿者所模仿的人,而且能引起大众发笑。
这表明市民对文学的理解就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文学在宋代城市中,已经不是过去少数人所掌握的一种技艺,而是变成了一种任何一位市民都可参与,都可成为其中一个角色的极为有意义的精神活动方式,一种城市社会生活方式的需要。
小说这种文学样式之所以在宋代出现和风行,是因为它及时而又便宜,是市民适口而又美味的佳肴。吴自牧《梦粱录》还道出这类深受市民欢迎的小说的奥妙。他认为市民:“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讲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捏合,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也。”所谓“捏合”乃编造之意,可知市民对小说要虚构,要自由发挥,而且要在非常短暂时间之内极其迅速地完成。
起令、随令则是士大夫在酒席间的文字游戏,坐客依令而行,一人起令,一人随令。各占一事,是说在一个节目中,一人命题起令,另一人随令,随令可以有许多段令词,但在内容上可以各说一事,互不联属。市民作家对此加以借鉴,将学士文学佳构化为通俗文学之内涵,于此折射出市民通俗文学样式短小精悍、情节生动的特色。
更为重要的是,市民最畏小说人,是因为小说人可以将城市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一切,即所谓“一朝一代故事”,随时随地融为小说,使小说成为能够迅速反映城市社会生活、干预城市社会生活的一种最为便捷的舆论工具。因此市民非常希望在小说中寻觅到自己熟悉的事物乃至自己的身影。
这就是小说史家常常提起的宋代市民小说的“纪实”特色。如《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其中的金梁桥、白虎桥、相国寺、桑家瓦子、宣德门、新郑门,皆实有其处。缉捕使臣马翰,《续资治通鉴长编》有传,真有其人。熬肉多蘸些椒盐吃法,取出一裹松子胡桃仁,倾在两盏茶里饮法,卖酸馅的,皆为东京饮食习俗。至于定州中山府窑变了烧出来的大金丝罐等,则有其物……
《梦粱录》有“中瓦内王妈妈家茶肆名一窟鬼茶坊”,小说就有《西山一窟鬼》对应。像鲁迅所列举过的,至今许多文学史仍在列举的《西山一窟鬼》中的婚姻,就是宋代城市婚俗照相式的精确描摹。看《张协状元》中的算卦术士,临安神算先生如在目前;看《错斩崔宁》,则城市之手工业者跃然纸上……
又如《乐小舍拼生觅偶》,简直就是一场临安市民观潮弄潮的实录。那四面涌潮、潮水最大的“团围头”,潮头每年都将一些观潮市民冲入水中,一群不惜性命也要观潮的市民……如此等等,皆为实事,将此可与《梦粱录》《武林旧事》中观潮弄潮记载互为印证,印象更深。
这种纪实的路数,必然导致一种逼真自然生动的生活场面的再现。创作者之所以选择实地实事实人入小说,其意就在于使市民感觉到故事都是发生在自己身边或与自己有关,这当然会引起市民的亲切感,这种市民文学的特色,可以概括为“是在对实际生活的增删隐显中实现艺术真实性上的超越的,即在对日常现象的集中概括中实现艺术真实性上的超越的”①。
这是改变以往文学写作方式的一种极为有意义的变革。它是由市民自己选取题材,自己创作,并投入市民社会与其欣赏者反复交流,以形成自己所钟情的一种新文学样式。这已从传统的文学对于自然、事功的关注转化为对人世生活的津津品味之中。
由于宋代城市社会生活的高度发展,以文言反映繁杂的城市社会生活显然是远远不够了,这是因为许多城市社会生活中的事物就是由具有粗浅文化的市民所命名的,像《梦粱录》记述的数百种市民所喜欢的“市食”,有相当多就是白话俗称,如点心中的夹子、薄脆、千层儿、元子、汤团等等。日本著名汉学家梅原郁曾从《东京梦华录》《梦粱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武林旧事》诸书中抽出约四万个语汇,编为《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语汇索引》。这四万多个语汇除却典章制度、地名寺庙、街道等等,主要是市民社会中所流行使用的俗语白话,可见白话已像泻地水银般渗透在城市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用量极大。特别是作为一种语言变体,一种市民专用的市语,在城市社会生活中已俯拾皆是了,因它与白话有相通之处,故在小说中能经常看见。如《万秀娘仇报山亭儿》:“元来茶博士市语,唤做‘走州府’。且如道市语说:‘今日走到余杭县。’这钱,一日只稍得四十五钱,余杭是四十五里。”正是市语构成了话本小说独具的市民特点。
从本质上说,白话是市民“专利品”,是市民为在城市发展与交流的必须采用的一种通俗语言。它与士大夫所擅长的文言语体有别,也不同于山野村夫的粗犷口语。它不是一般的民间语言,它是一种来自口语,吸取一定文言成分加以净化锤炼,又高于口语的语言。
在这方面,以《快嘴李翠莲》最为典型,这篇话本里一共有三十多篇的唱词,都是李翠莲一个人的话。它不是诗而类似于民间的韵文学,绝大部分押仄声韵,说起来节奏很快,可以说传统诗词与民间韵文二者成分兼而有之,如李翠莲回答公公、公婆责难的话:
公婆不必苦憎嫌,十分不然休了罢。也不愁,也不怕,搭搭凤子回去罢。也不招,也不嫁。不搽姻粉不妆画。上下穿件缟素衣,侍奉双亲过了罢。记得几个古贤人:张良蒯文通说话,陆贾萧何快调文,子建杨修也不亚,张仪苏秦说六国,晏婴管仲说五霸,六计陈平李左车,十二甘罗并子夏。这些古人能说话,齐家治国平天下。公公要奴不说话,将我口儿缝住罢!
在李翠莲的自白里,文言与俗语,历史与文学,水乳交融般交织在一起,通篇充满着生动、明快、泼辣、简练、俚俗、易懂之风,可谓市民生活文学的代表。而其他文学样式无不受到类似《快嘴李翠莲》这种市民作品的熏染与影响,纷纷以俗为雅,以白话为时尚。市民作家比较自觉地用朴实、新鲜、富有表现力,为广大市民所使用所理解的白话进行创作,已成为历史的趋势。
像柳永的词就是由于吸收了大量的白话而享有 “市民代言人”的美誉。而以抒发壮怀和寄托感慨著称的稼轩词,也使用了许多广泛流行的白话俗语入词,像 “笑”、“算”、“好”、“十分”等等。其他文学家使用白话进行创作的境况,就可想而知了。
通俗白话的广泛使用,不只是文学样式的一种特色,它的重要意义在于,随着市民阶层的壮大,用白话来做城市社会生活的表述和交际的工具是势在必行的了。白话冲破了长期存在的文言为唯一文学语言的格局,换言之,是市民才使白话进入贵族占据的文学殿堂而别张一军,引领了文学新潮流的到来。
注释
①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第154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① 宁宗一主编《中国小说学通论》第21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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