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1036—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谥文忠,四川眉山人。曾任礼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为礼部尚书。有《东坡全集》一百十卷。
苏轼的高祖、曾祖皆不仕(世务农)。祖序,曾任大理评事。父洵,游学四方,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母程氏亲授以书。轼弟辙,亦以文学名。
苏轼八岁入小学,师道士张易简。
二十岁,游成都,谒成都尹、端明殿学士张安道(方平),为安道所赏识,荐举入京。
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中进士,出欧阳修门下。时欧阳修为主考,梅圣俞同为考官。苏轼作《刑赏忠厚之至论》,欧阳修得东坡之文惊喜,欲取为第一人,又疑为门下曾子固之文,恐招物议,抑为第二。复以春秋对义第一,殿试,中进士乙科。欧阳修对梅圣俞说:此人文章将为天下第一。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丁母忧,苏轼返乡。
1061,中制科,入三等,作大理评事,凤翔府签判。
1065,试秘阁,入三等,得入直史馆。不久,丁父忧,归蜀。
1069—1071,熙宁二年还朝。时王安石参政,始行新法,苏轼与之议论不合。王安石欲变科举,不以诗赋而以经义取士。上疑,使两制三馆议之。轼反对变革,上议谓“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不必“变今之礼,易今之俗”。轼献三言,谓陛下患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神宗意有所悟。荆公之党不悦,命摄开封府推官,将困之以事。御史以杂事诬奏其过失,乃乞外任避之。
1072—1074,任杭州通判。
1075—1077,知密州。
1077—1079,知徐州。1077年8月徐州水患,轼治水灾有功。
1079,移知湖州。是年秋,因所作《谢上表》其中有“愚不入时,难以追陪新进;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的话,夹带牢骚,中丞李定、御史何正臣、舒亶等以谤讪朝廷劾治其罪,逮赴御史台狱,穷治其诗文谤讪朝廷、非议新法之罪。在狱中关了八十多天,经朋友多方营救,至是年岁暮(十二月二十九日)责授黄州团练副使。这就是“乌台诗案”。
1080—1084,在黄州。初居临皋亭,生活很苦。故人马正卿为请得郡之营地,使躬耕其中。其地名东坡,轼于东坡筑雪堂居之,因自号东坡居士。1082年(壬戌),年四十七,两游赤壁作赋。
1084,量移汝州。又上表乞于常州居住。
1085,居常州,内复朝奉郎,知登州。又以礼部郎官召,除起居舍人。(时神宗死,赵煦〔哲宗〕立,太后高氏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等,罢新政。)
1086(哲宗元祐元年)—1088,翰林学士,知制诰,又除侍读。
1089,除龙图阁学士知杭州。七月到杭,去杭十七年而重来,备受人民欢迎,“江山故国,所至如归,父老遗民,与臣相向。”(《杭州谢表》)(此次乞外郡之原因,是受到赵廷之、王觌等之攻击。)
1089—1090,在杭州,筑苏公堤,兴水利。
1091年三月,召还,除翰林承旨。以旧职出知颍州。与赵德麟赈济颍饥民。
1092,在颍州,与赵德麟同治西湖。入为兵部尚书兼侍读。
1093,高后卒,哲宗亲政后,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知定州。
从1085到1093,此七、八年中为哲宗元祐朝,高氏听政时代,起用元老派人物,一反新政,是苏轼在官职上的上升时期,此后即为下降期。
1094(哲宗绍圣元年),上年高后卒,哲宗亲政,起复投机新政的章惇、吕惠卿官职。是年,以章惇为相,吕大防、范纯仁、苏辙、范祖禹均罢官。另一投机新政者曾布为翰林学士承旨。
轼贬官知英州,未到任,再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轼贬官知英州,未到任,再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今广东省惠阳县西)。
1095(年六十)—1097,在惠州,有和陶诗。
1097,责授琼州司马,昌化军安置(昌化军在今海南岛儋县)。遂寄家于惠州,独与幼子苏过渡海。(是年,追贬司马光、吕公著等官,流放吕大防、刘挚、范纯仁于岭南。)
1098—1100,在儋州。哲宗死,徽宗立,五月大赦,量移廉州,又移舒州节度副使,永州居住。不久,复朝奉郎,提举成都府玉局观,任便居住。
1101(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年六十六岁。行至真州,瘴毒大作,病暴下。中止于常州,六月,上书请老,七月丁亥卒(七月廿八日)。
亥卒(七月廿八日)。“其卒也,吴越之民相与哭于市,其君子相与吊于家。讣闻于四方,无贤愚皆咨嗟出涕。太学之士数百人相率饭僧惠林佛舍。”(《墓志铭》)
高宗朝,赠太师,谥文忠。
苏轼与欧阳修、王安石、曾巩等同为古文家,与他们不同的,他不完全是孔孟儒家思想,也接受了道家庄子的思想和佛学中的禅宗哲学思想。苏轼博极群书,有天才,有文学修养。他的思想不限一家,他融会贯通了各个学派、学说,而形成了自己的思想。
一、正统派的儒家思想
苏轼有儒家思想,这是当时一般读书人所共有的。他的应试文《刑赏忠厚之至论》最早体现了这种思想。他推崇韩愈,在《潮州韩文公庙碑》一文中,比韩愈于孟子,认为韩愈是继承孟子精神的。苏轼是反对法家的,《商鞅论》拿儒家道理驳斥法家思想,反对商鞅变法。他认为商鞅变法,不顾人言,虽能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基于此,他也不赞成王安石变法,认为王安石的新法是接近法家精神的。王安石欲改革科举,罢诗赋,兴学校,轼谓诗赋可以得通才,学校未必得人才。熙宁四年(1071)他上《议学校贡举状》提出“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不必“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同年他在《上神宗皇帝书》中说:“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他希望神宗皇帝明白“人主所恃者,人心而已”。“国家之所以存在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薄厚,不在乎富与贫。”愿皇帝存纪纲,以防小人借台谏官之职而蒙蔽朝廷。他认为王安石新法主张理财非尧舜之道,他在《戏子由》诗中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讽刺新法重法轻儒,认为法律不足以致君尧舜。他的这些主张是比较迂阔的,基本上是唯心论的。他出于欧阳修的门下,当然受其影响,但正统儒家思想,不如欧的浓厚。同时,他与二程不合,对二程的道学和理学也是反对的。
苏轼的政见不如王安石的激进,但也不像司马光一派的完全阻挠新政。他的办法是不必多所更改,如非推行新法不可,往往持因法以便民的态度。他主张宽政爱民,这虽然不能解决北宋的根本问题,但本着这种主张,他在地方官任上,确做了许多有利于人民的事。如,他在密州任上,赈济穷人,轻税宽盐禁,因为密州贫民是靠贩盐为生的。在徐州任上,保护冶铁业,以防盗贼,并亲自参加防御水灾,严格执行使富民不迁,饬今其共同防御自然灾害的政策。《九日黄楼作》一诗即述此事。同样在徐州任上,元丰二年(1079),上《乞医疗病囚状》,谓官吏不应坐视不救,让囚犯病死于狱。在杭州通判任上、湖州知州任上,多接近人民,就所见闻,作诗以讽。例如《山村五绝》之二云:
烟雨蒙蒙鸡犬声,有生何处不安生。
但令黄犊无人佩,布谷何劳也劝耕。
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
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
平生所惭今不耻,坐对疲氓更鞭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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