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贾谊《鹏鸟赋》:“达人大观兮,物无不可;贪夫徇财兮,烈士徇名。”
徇:同“殉”,为某事而死。本条两句:贪财的人为贪财而死,壮志的人为求名而亡。本条两句可以分开单独使用。两句连用时,一般侧重于一句,或上句,或下句,另一句只起陪衬作用。
成语:贪夫徇财。/烈士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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