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秦策》:“商鞅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
本段是说,商鞅在秦国时,赏罚分明,不论什么人,一视同仁。讳:避。私:偏向。本条两句:如果有过,即使是位高势大,也不避讳,也要罚;如果是无功,即使是心腹亲近,也不偏私,也不赏。说明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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