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
“替”是会意兼形声字。金文上边表示屠宰后的二祭牲,下为容器,会容器中存放有祭牲之意,表示废置。小篆讹为从、白(自)声的形声字。隶变后楷书写作“替”。
《说文》无。
“替”的本义为废弃。引申指衰败。如《新唐书·魏徵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引申指代换。如《木兰诗》:“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虚化为介词,相当于“为”、“对”。如“真替他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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