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
“渔”是会意字。甲骨文形体像水中有许多鱼的样子。金文上部左边是“水”,右边是“鱼”,下部是两只大手。小篆整齐化、文字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漁”。汉字简化后写作“渔”。
《说文·部》:“漁,捕鱼也。从魚,从水。”(漁,捕鱼。由魚、由水会意。)
“渔”的本义为捕鱼。如《吕氏春秋》:“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
用作名词,指捕鱼的人。如王维《桃源行》:“平明闾巷扫花开,薄暮渔樵乘水入。”又引申指侵取、掠夺,谋取不应得的东西。如陆游《跋南城吴氏社仓书楼诗文后》:“吝则啬出,贪则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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