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
“乐”是象形字。甲骨文的字形表示在木的上面有两股丝质的琴弦,像古代的琴。金文字形在中间加“白”,像调弦之器。隶变后楷书写作“樂”。汉字简化后写作“乐”。
《说文·木部》:“樂,五声八音总名。”(樂,五声、八音的总称。)
“乐”的本义为乐器,读作yuè。
音乐使人愉快,所以又引申为快乐,此时读作lè。不仅音乐能愉悦人的心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也能使人快乐,所以又引申出对某事甘心情愿之意。如“乐此不疲”、“乐善好施”。
作动词时,读yào,意为喜好。如《论语·雍也》:“知(智)者乐水,仁者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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