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要”是会意字。金文形体像一个女子两手叉着腰部的样子。小篆承之,并突出了人的腰部。隶变后楷书写作“要”。
《说文·臼部》:“要,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从,交省声。”(要,要(腰),身躯的中部。像人两手叉着腰的样子。从,交省声。)
“要”的本义为人的腰部,读作yāo。
引申指邀请。如陶渊明《桃花源记》:“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又引申指要求、强求。如“要挟”。
由腰在身中,引申指纲领、关键。读作yào,如“不得要领”。又引申为索取、希求。如“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还引申指将要、即将来临。如“要下雨了”。进而引申为如果。如“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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