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
“窃”是会意兼形声字。小篆从穴,从米,从禼(蝎子类爬虫),会钻穴盗物之意,禼兼表声。隶变后楷书写作“竊”。汉字简化后写作“窃”,从穴,切声。
《说文·米部》:“竊,盗自中出曰窃。从穴,从米,竊、廿皆声。”(竊,偷米从穴中出来叫窃。由穴、米会意。和廿都表声。)
“窃”的本义为偷、盗。如《周礼·山虞》:“凡窃木者有刑罚。”引申指偷偷地、暗地。如“窃骂”即偷偷咒骂。
用作名词,指盗贼。如《三国演义》第四十七回:“岂不闻背主作窃,不可定期?”
“窃”还可用作谦词。如“窃以为”,即私下里以为。这是一种谦虚地表达自己观点的方式,表示自己的观点不一定能够得到大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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