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
“杖”是会意兼形声字。小篆从木(表示与树有关)从丈会意,丈兼表声。隶变后楷书写作“杖”。
《说文·木部》:“杖,持也。从木,丈声。”(杖,持握的木棍。从木,丈声。)
“杖”的本义是手杖。泛指棍、棒。如古代刑法中的“杖责”就是用棍打。又特指拐杖。如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
用作动词,指拄杖而行。如《汉书·苏武传》:“杖汉节牧羊。”引申指拿、持。如《汉书·韩信传》:“杖剑从之。”
由扶杖而行引申指依靠,此义后写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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