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
“啼”是会意兼形声字。小篆从口,虒声。隶变后楷书写作“啼”,从口,从帝,会高声之意,帝兼表声。
《说文》无。
“啼”的本义为出声地号哭。如杜甫《石壕吏》:“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引申指鸟兽鸣叫。如杜甫《江畔独步寻花》:“戏蝶留连时时舞,娇莺自在恰恰啼。”
用作名词,指眼泪。如“啼痕”,指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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