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功是唐代武则天时候的最高法官,不占不贪,清正廉洁。武则天每次要杀人,他都要根据法律,与武则天争辩,请求不滥杀无辜,酌情量刑,减罪免罪。一次武则天为此大发脾气,命令武士把他拖出去斩首。即使在生命不保的情况下,他还是回过头来,严肃地说:“我虽然被杀,但法律是不可改变的。”
武则天无法,只好把他削职为民。后来再起用他时,他还是据法与武则天力争。武则天始终不能使他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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