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道·爱民·于成龙垒灶为衙
清朝于成龙在顺治十八年(1661)被任命为广西罗城县知县,这一年他45岁。行前,他给友人致信说:我去做罗城县知县,绝不为获取俸禄或搜刮百姓,我要以“天理良心”四字自律,替百姓做事。
罗城这个地方,地处深山之中,遍地榛莽,于成龙的官舍也在丛林之中。说是官舍,实际上却只是一间小草房,草房周围插上一圈荆条也就算是围墙了。面对这样艰苦的条件,于成龙没有过多地考虑自己,而是以慎独为要,他垒土为几,又在旁边挖了一个灶,灶上放了一个锅,屋角放了一个盛水用的瓦罐,就这样安顿下了官衙。随后,他深入到百姓之中了解民情,问寒问暖,劝民耕桑。在天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他任知县7年,与当地百姓相处得如同家人,当地百姓都为其清廉所感动。之所以能如此,儒家的慎独在他身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清稗类钞·吏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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