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
站在原地望着那远去的背影,站在原地聆听那熟悉的旋律,一点一点拨动我的心弦。
时隔两个多月,你的模样在我头脑中依然那样清粒晰。呦黑的皮服肤,却总爱露出那大白牙,一口地道的登封话从他嘴中说出来,总能给人们带来莫明的喜感。他是我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上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所初中和小学,一起上下学,情深如亲兄弟。每当我受欺负时他总能挺身而出,他受委屈时我也会义无反顾的去都助他。
还记得小时候,还稚嫩的我们却都喜欢《老男孩》这首歌,我永远老不掉那两光着脚了,坐在石头上唱我们最喜欢的歌的画面,那时的我们怀着一腔的热血立志长大右一起干出一番时事业可实事总是不尽人意……
八年级刚开学的我,沉迷上了如毒品一般的小说,他它侵害着我的精神和肉体,每天晚上都要看到个第二天的凌晨几点,小说中的情节深深打动着我,每天如同务户走肉,幻想故事中的情节。我开始变得孤僻,我们的关系也开始僵化,但他总是在我们一起回家的路上哼着我们最喜欢的老男孩即使我们在的青春并未逝去,但我们却是同正值青春的热血少年,在他给予的帮助下,才慢慢戒掉小说。
初中毕业,得知消息,我要回到他老家上学,离别前我们无话, 沉默似乎是我们的默契。
离别时,我站在车站。望着他,他看着我,两人相视一笑。
“看春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回头来不及告别,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当年的热血.”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相见不如思念.等你回来大醉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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