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的解释|杖的意思|“杖”字的基本解释
“杖”是一个形声字,左边的“木”字是形旁,表明这个字的本义和“木”有关;右边的“丈”字是声旁,标明这个字的读音。关于这个字的本义,《说文解字》说:“杖,持也。”清代学者段玉裁解释说:“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意思是说:凡是用手拿的东西或拿东西都可以叫做“杖”。根据段玉裁的说法,“杖”的本义应该是手杖,也可以称为拐棍。唐代诗人杜甫在《寒雨朝行视园树》一诗中说:“衰颜动觅藜床坐,缓步仍须竹杖扶。”意思是说:年纪大了,身体衰弱了,动不动就要找个地方坐一坐,即使是缓慢地行走也得扶着拐杖。
手杖的种类有很多,除了最普通的木手杖外,还有竹杖、藜杖和鸠杖等等。“藜”是一种植物,它的茎又直又坚硬,用来做手杖比木质的手杖要好。宋代文学家苏轼在《鹧鸪天》一词中说:“村舍外,古城旁,杖藜徐步转斜阳。”“杖藜”就是扶着藜木所做的手杖。
而所谓“鸠杖”就是在手杖的扶手处做成一只斑鸠鸟的形状,为什么要把手杖的头做成斑鸠鸟的形状呢?汉代学者应劭在《风俗通义》中给我们提供了一种解释:据说汉高祖刘邦和项羽打仗,刘邦被打败了,项羽紧追不舍,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刘邦躲藏在灌木丛中。当时正好有一只斑鸠鸟落在树上,而且不断地鸣叫。项羽的追兵赶到,理所当然地认为树下不会有人,否则斑鸠鸟不会那样自由自在地鸣叫。由于有了斑鸠鸟的掩护,刘邦终于脱了险。等到刘邦当了皇帝,为了纪念这只不同寻常的斑鸠鸟,所以做了“鸠杖”用来帮助行走困难的老人。
古代的中国,是一个尊老重老的社会。根据史料记载,汉代初年,每年秋季,由地方政府调查户口,登记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举行授杖礼,给老人授杖。这种由皇帝颁发的手杖被称作“王杖”。持有王杖的老人可以享受种种优待:比如:进入官府可以不必跪拜,地方官不得对持有王杖的老人征召或拘拿,也不准对持有王杖的老人辱骂或殴打。如果有人侵犯了老人的这些权益,就会被处以死罪,地方官吏也不例外。
在明清两代的科举考试中,最初一级的考试叫做“童生试”。参加考试的人无论年龄大小,一律都称“童生”。明代曾经流传这样一个笑话:说某县官考试童生,傍晚散场的时候,忽听考场的一角喧闹,县官问手下人考场出了什么事,手下人报告说:“童生们拿错了拐杖,在那里辨认呢。”在科举考试中,读书人如果不能考上秀才,即使是老到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也只能被称作“童生”。因此拄着拐杖的“童生”是大有人在。这也是对科举制度的一个辛辣的讽刺。
“杖”字由手杖可以引申为“棍棒”。棍棒既是打仗的武器,也是惩罚人的刑具。从隋代开始,把杖刑正式列为五刑之一,一直延续到明清两代。“杖刑”不仅用于地方官府,就是朝廷上也有“杖刑”,只不过名称叫做“廷杖”。
除了名词之外,“杖”也作动词用,“杖策”就是拿着马鞭子。《后汉书·邓禹传》说:邓禹听说光武帝刘秀在河北,“即杖策北渡”,去追赶刘秀。“杖节”就是拿着符节。古代大臣出使或大将出征,皇帝授予符节,作为凭证和权力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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