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
任末,字叔本,蜀郡新繁(今属成都市新都县)人,东汉时期的学者和教育家。他自幼勤奋好学,年轻时与当时学者景鸾(字汉伯)
等去都城洛阳游学。他通晓“五经”,对西汉齐郡人辕固生所传《诗经》特别有研究,在洛阳教授生徒达十余年,其一生事迹感人至深。
任末十四岁时,由于没有固定的教师,常背着书箱不怕险阻到处求学。有时,他在树林里搭个小茅棚住下,削树枝做笔,汲树汁当墨;晚上,他就在星月的辉映下读书;遇上没有月亮的黑夜,他便点燃麻杆、篙草取亮。他刻苦读书,到了晚年仍坚持不懈。每有心得,便写在衣服上,以免忘掉。学生们钦佩他的勤学精神,便用洗净的衣服换取他写满字的衣服。他常说:“人如果不学习,怎能有所成就呢?”
任末不仅刻苦好学,而且还以爱友尊师闻名。他的友人董奉德在洛阳病死,因家境贫寒无力送棺木回老家埋葬,任末便用鹿车(古时一种独轮小车)载上棺木,亲自推着送回董奉德老家的祖墓。古代风俗,人死于异乡,如果不能归葬在祖坟,对死者和死者家属都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任末出于对朋友的至诚,不顾路途坎坷,风雨无阻地推车送友人尸骨还乡,这是一种十分令人感佩的高行义举,在当时传为美谈。
后来,任末回到家乡,蜀郡守曾聘请他做管理全郡总务的功曹史,他称病没有去。不久,他的老师去世,他又不顾路途遥远前去奔丧,不料死在奔丧途中。临终前,任末告诉陪他同行的侄儿任造说:“你一定要把我的尸体送到老师家门前,如果人死后还有知觉,那么我为老师奔丧尽了弟子的礼节,魂灵也就不会感到惭愧;如果死后没有知觉,把我埋在泥土里,我也就满足了。”
任末爱友尊师的风范,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东晋文学家王嘉所著《拾遗记》是这样记载的:任末一生,除非圣人的书,其他一律不看。他临去世时,告诫弟子们说:“好学不倦的人,即使死了也好像活着一样;不学无术的人,即使活着也只是行尸走肉罢了!”“行尸走肉”的成语便由此而来。
——《拾遗记》
【故事启示】 任末以勤学苦读闻名,但他的爱友尊师的义行更是声名远播,非常人所能及也。虽然古人重义,但能将“义”修到任末这种大境界,也算罕见。“义”是做人的本分,是道德,是情感,更是行动。“度义而后动”,向来为君子的信守之道。至于极至到大义所在,不惜舍生取义。任末的义行,在如今这个“义”缺失的现代社会,如夜中明珠,闪闪发亮。
【成语释义】 比喻庸碌无为,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行尸,会走动的尸体;走肉,能走动但无灵魂的肉体。
【活用例句】 他自从失恋后,便整天无所事事,颓靡不振,如同~一般。
【近义】 酒囊饭袋
【反义】 虽死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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