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草菅人命》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草菅人命:cǎo jiān rén mìng
词源: 《汉书·贾谊传》:“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 忠谏者谓之诽谤, 深计者谓之妖言, 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
词由: 汉文帝时, 贾谊做梁怀王的太傅, 他看到功臣绛侯周勃被诬的事实, 就上了一道 《治安策》 的奏疏, 论述了秦王朝由于实行严刑峻法, 导致二世迅速而亡。他说的历史事实是这样的: 秦始皇让宦官赵高做他小儿子胡亥的老师。赵高教的是刑戮之法,胡亥也就嗜杀成性。胡亥一接位, 就听赵高的话, 将公子十二人戮死于咸阳市, 公主十人分尸于杜。秦朝著名将领蒙恬、蒙毅也被处死。秦王朝在关中有宫殿三百余所, 关外四百余所, 宫妃不可胜数。胡亥命全部宫妃随秦始皇殉葬, 建造骊山墓的工匠, 全活埋在里面。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因上书劝谏而致丧身。胡亥视人命如同草芥,枉杀无辜,没有多久秦王朝就灭亡了。
词义:视人命如同野草,任意杀戮。草菅:野草,草茅。形容封建统治者轻视人命,可以任意杀害。
书证:《福惠全书·刑名部·监察》:“狱卒仇家诸人,草菅人命。”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十一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七回:“因见首府如此行为,心上老大不以为然,背后常说:‘象某人这样做官,真正是草菅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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