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罪不容诛》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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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罪不容诛》什么意思|出处来源|词义|词由

罪不容诛:zuì bù róng zhū

词源:《汉书·游侠传序》:“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

词由:汉武帝时,河内轵县(今河南济源)有个人叫郭解,他经常结交亡命之徒,掘坟盗墓,拦路抢劫,以至杀人报仇。后来,他感到长此以往,将难逃法网,于是一改常态,经常为别人排难解纷。有时,他藏匿掩护的亡命之人多达十几名,人们因此齐口称颂他的侠义行为。公元前一二七年,汉武帝下令各地豪强大族以及家产在三百万以上的富户全部迁居到长安以北的茂陵,郭解也在搬迁之列,启程那天,各地前来送行的人挤满道旁,馈赠给郭解的钱财竟达一千多万。当地有个姓杨的官员担心朝廷会追究问罪,把这笔钱财扣押下来。当天,郭解的侄子就把这官员杀了。官府即派人上告郭解,谁知也被惨杀在宫阙之下。汉武帝得到报告后非常震怒,下令立即逮捕郭解,但由于找不到郭解杀人的确凿证据,一时无法处斩。有个御史大夫叫公孙弘,认为祸根都出在郭解身上,他的罪恶比杀人者更大,即使处以极刑也抵不了所犯的罪行。于是,朝廷下令把郭解全家都抄斩了。

词义: 处死刑也不够抵赏所犯的罪恶。诛: 杀死。形容罪大恶极。

书证: 《汉书·王莽传上》:“恶不忍闻, 罪不容诛。”晋·庾亮 《让中书令表》:“事有不允, 罪不容诛。”元·秦简夫《东堂老》第三折:“这厮若论着五刑发落, 可便罪不容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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