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创作中的主观因素
指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主观方面种种条件的总和。包括创作主体的世界观(政治观、社会观、哲学观、道德观、艺术观、美学观等)感情、心理、性格,气质、生活经历、艺术修养、审美趣味等。
创作中的主观因素是被艺术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艺术作为认识和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社会生活在创作主体头脑中反映的产物,生活客体必须经过创作主体主观意识的透视和折射,经过艺术家心灵中介的加工改造,才能成为艺术品。这样的艺术品,既反映着客观生活的内涵,又渗透着创作主体的主观认识和评价,是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有机统一体。黑格尔认为:“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因此,艺术创作从本质上说,是对象主体化,主体对象化,客观作用于主观,主观又表现着客观。
在创作过程中创作主体的主观因素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艺术家的世界观、思想感情、心理结构、个性气质的能动作用尤为突出。艺术家的世界观决定着创作的根本性质和思想、艺术倾向,制约和指导着整个艺术实践活动;艺术家感情的性质和浓度决定着作品的感情倾向、情调的高下;创作主体的独特的心理结构、心理活动(包括直觉、幻觉、灵感、心理流、模糊思维等)在创作过程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对待艺术创作的主观因素问题,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无视创作中的主观因素,抹煞创作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用艺术的客观性取代艺术的主观性,把艺术对生活的能动反映变成机械复制和摹写,这是机械唯物论和自然主义的倾向;另一种是夸大创作中的主观因素和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用艺术的主观性取代艺术的客观性,使艺术创作沦为脱离生活源泉,不受客观世界及其过程制约的纯“自我表现”,这是主观唯心主义、唯意志论的倾向。作家、艺术家应该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反映论的观点,正确处理创作中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既要不断深入生活获取创作源泉,又要充分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恰当地处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既矛盾又统一的复杂关系,才能使艺术创造活动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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