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节)
雷霆的投掷者——脚步不倦的至高宙斯!
你的女儿“时光”在华彩的竖琴声中旋舞,
送我来为那最崇高的竞赛作赞歌。
朋友成功后,高尚的人听见甜蜜捷报
立刻就会兴高采烈。
克罗诺斯的儿子,你拥有那习习多风的埃特纳,
你在那山下囚禁过百首的巨怪台风,
请你快来欢迎这位奥林匹亚胜利者,
为美惠女神们而来欢迎这支庆祝队伍,
(次节)
这队伍象征一种强大力量的不朽光辉,
这队伍来庆祝普骚米斯的赛车,他头戴橄榄枝冠,
一心为卡玛里那城争光。愿天神慈悲,
照顾他的祈求,因为我所称颂的人
热心培养骏马,
喜欢接纳四方的宾客,
他纯洁的心集中于热爱城邦的和平。
我要说的话不掺假,
“考验能测验出一个人”。
(末节)
因此,楞诺斯岛的妇女
后来对克吕墨诺斯的儿子
才不再不尊重。
他穿上铠甲赛跑获得胜利,
他戴上花冠对许西庇说:
“瞧,我跑得最快,心和手都跟得上。
还未到中年,年轻人
时常也会白头。”
(水建馥译)
注释:
许西庇: 楞诺斯岛上托阿斯王的女儿,后来嫁给伊阿宋,在岛上生了两个儿子。
【赏析】
品达是希腊合唱琴歌成就最高的诗人,昆提利安称他为“抒情诗人之魁”。品达自幼学习弹奏竖琴和吹奏笛子,雅典一些著名的音乐家斯科珀利诺斯、女诗人科里娜和弥托都曾当过他的老师。其诗作的主题多半是歌颂神、歌颂奥林匹克运动的。他写过各种合唱琴歌,主要有赞美歌、阿波罗赞歌、酒神颂歌、行列合唱歌、少女合唱歌、舞蹈歌、挽歌、颂歌、胜利颂歌等,尤以写竞技胜利者颂见长。品达的诗风格庄重、形式谨严、辞藻华丽,对后世影响非常大。亚历山大里亚时代以后,他被认为是古希腊首屈一指的抒情诗人。罗马的贺拉斯对他的诗有很高的评价。欧洲古典主义时代的诗人把他的诗看作“崇高的颂歌”的典范。弥尔顿、歌德等诗人都曾有意模仿过他的风格。
西西里岛卡玛里那城的贵族普骚米斯参加了公元前452年的那次奥林匹亚竞技,在骡车比赛中获得冠军,荣归故乡。卡玛里那城中组织起游行的歌舞队,前来庆祝。于是品达罗斯写了这首赞美他的颂歌。
诗歌首节的大意是普骚米斯胜利归来,“时光”女神敦促诗人来作祝贺的颂歌,诗人又盛情邀请宙斯来欢迎这位胜利者和庆祝队伍。诗行中出现了几位古希腊神话中的形象,克罗诺斯的儿子即宙斯是众神之王,雷霆的投掷者。他与女神忒弥斯生有三个女儿: 掌管四季更迭和自然秩序的女神和铁面无私的命运女神,亦即诗中的“时光”。胜利者荣归故里,“时光”敦促诗人来作诗祝贺。台风是个有一百个脑袋的怪物,他妄想霸有天地,宙斯用雷火将他击昏,囚禁在西西里著名的埃特纳火山下的深坑中。美惠三女神与台风是死对头,诗人提起她们以激发宙斯的热情,欢迎胜利者的归来。
次节歌颂了普骚米斯的品德,并断言普骚米斯是经过比赛而考验出来的优秀人物。作为一个城邦中有权势地位的人,普骚米斯关心驯马事业;肯于收容和款待外地来的宾客;热爱城邦,一心致力于城邦的长治久安。在诗人看来,这些都是最值得赞美的品德,并祈愿天神眷顾这位英雄。
末节引用一位古代英雄的故事,来证明凡事经过考验,是可靠的。克吕墨诺斯的儿子即厄革诺斯,他是与伊阿宋一起探取金羊毛的英雄之一。当年他们来到楞诺斯岛时,因为他是少白头,楞诺斯岛上的妇女觉得在那些英雄中他的样子不惹眼,乍见时都看不起他。后来岛上举行竞技,厄革诺斯全副武装地参加了赛跑,获得冠军,这才扭转了那些妇女对他的偏见。许西庇是楞诺斯岛上的托阿斯王的女儿,后来嫁给伊阿宋。厄革诺斯对许西庇说的一番话意思是: 自己尽管有了白头发,但还年轻力强,不仅脚跑得快,而且意志顽强,手的动作也跟得上矫健的步伐。品达所歌颂的普骚米斯在当时也是个未及中年而鬓发已略白的人。因此,品达引用了传说中的这段话,用典影射,可谓恰如其分。
品达是一个感情丰富、感受敏锐的诗人,这首颂歌就是奥林匹亚胜利者归来的欢庆气氛中孕育出的一首热情洋溢的诗篇。品达的诗作深受古典神话的影响,对于缺乏相关知识的人来说,他的诗歌难免有些扑朔迷离、艰涩难懂,但是他在诗中“用极为微妙的语言表达最精美的思想时,诗中就开放出美丽的奇花异葩”(聂珍钊)。品达的这首颂歌因措辞严谨有力、语调慷慨激昂、乐曲庄严雄伟,而受到后世的推崇。
(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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