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可待成追忆 [波兰]米沃什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孩提时,我对会跑、会飞、会爬、会生长、能看到触到的东西都非常好奇,却对词语毫无兴趣。我贪婪地念完一本本书,可只是把它们看作有关真实事件和历险的见闻录。如果遇到一些其意义“不辩自明”的词语(纵使那时我尚不会这样称呼它们),亦即一些有关情感或风景的描绘,我便认为那全是蠢话,便会跳过那一页。一本诗集不时会在我手中捧读完毕,其中的虚伪会立即引起我的厌恶。同样的虚伪常常见于成人交往中的点头哈腰、微笑和不着边际的闲扯之中,尤为荒唐可笑的是,他们还以为谁都不会注意到这一切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也是一个词语的崇拜者,尽管不是那些已构成短语和句子的词语崇拜者。我是一个博物学家。我采集被福尔马林的气味窒息的金龟子,再用大头针把它们固定住。我把植物标本收藏进标本集,我钻进灌木丛中去拾鸟蛋,结果划破了脸和赤裸的双脚。我笃信自己的行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倘若有人说体验到这类激情的同龄人绝非只有我一个,我准会把这种说法视为一种侮辱予以痛斥。我是罗密欧,我的朱丽叶既是多得不可胜数的种种不同的形态和色彩,也是使我好多天、好多个星期为之心醉神迷的一只昆虫、一只鸟儿。我当时竟如此沉迷地堕入了爱河,还是让我们通过一种中介持恰如其分的怀疑态度吧。真正使我为之着迷的是自然课本和图画册中的彩色插图,不是自然中的朱丽叶,而是由绘图人或摄影师再现出的她的肖像。为此我真经受了不少磨难,这痛苦是由太多的无法占有的事物引起的。我一直是一个得不到报偿的浪漫恋人,直到我找到了消除种种欲望侵扰的方法,找到了把渴望得到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方法,那就是把这件东西称为自己的。我在厚厚的笔记本上划出栏目,在其中填上学究气十足的分类——科、种、属,直至名目,即由名词称说的种及由形容词称说的属,它们合起来代表一个物种,故鹀鸟不是生活在灌木丛里倒是置身于时间以外的一个理想空间之中。那种要分门别类的意愿有激进的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意味,我在重复设计自己周围世界的程序,仿佛自己的儿童时代、少年时代和青年时代真的与人类经历过的各个阶段相对应。更有甚者,我的激情显然具有雄性的特色,表达了对各种界线、定义以及比现实更有力的概念的雄性渴求,这种渴求用利剑将一些人武装起来,而把另一些人投入地牢,引导宗教徒去参加圣战。

这一爱恋之情像许多爱恋一样可悲地结束了。我们的双眼似乎突然被药水清洗干净了,它解除了魔力,于是被我们高举到众人之上的那个独一无二的人开始客观地受人审视,须屈从对所有长着两只胳膊、两条腿的生物发生作用的一切规则。疑惑、批判性反思——早先的一片色彩、一缕光的共振——立即变为一套特质,在统计数字的支配下分崩离析。于是连我的活生生的鸟儿也变成解剖图上虚幻的漂亮羽毛遮掩下的插图,花朵的芳香不再是奢侈的礼物,倒成了一个不受人的情感影响、精心制定的计划的一部分,成了某项宇宙法则的范例。我的童年也在那时结束了,我把笔记本扔掉,我拆毁了那座纸做的城堡,美好的事物就藏在这座城堡里由词语构成的方阵后面。

我这番激情带来的实际结果是使自己增加了许多有关我的北方故乡的植物、动物和鸟类的词汇。在对名称的眷恋丧失了很久之后,我迁出了欧洲。意识到美国的物种与这些欧洲物种的亲属关系只会令我想起自己的一生——从种种冷酷无情的分类和定义向变化不定、模糊不清的和谐的迁徙。可实情是用新方法演奏出的音乐主题总会使我烦恼。我向来只认得一种松树,松树就是松树,可是此处突然出现了糖松、西黄松、辐射松等——共有17种之多,都有名称。还有5种云杉、6种冷杉,其中最高大的一种冷杉可与红杉相媲美。这不完全是一种冷杉,故它的拉丁名称既不是云杉属也不是冷杉属,而是黄杉属。雪松、落叶松和刺柏也各有好几种。橡树在美国竟繁衍成大约16种之多,从那些一望即知是橡树的品种到十分扑朔迷离、说不上它们究竟是月桂树还是橡树的品种,而从前我一直以为橡树就是橡树,橡树的性质应始终如此,在各处都永恒不变。似像非像,同类却不同一,这一切只会使人产生荒谬的想法。可是为何不认可这些想法呢?比方说,是什么力量在此发生作用?起源于何物——普遍规律、树的本质?它也包含松树、橡树的秉性和本质吗?啊,分门别类!它们仅仅存在于人脑中呢,还是也固执地存在于人脑之外?蓝鸦在窗外锐声尖叫,它们要么是加利福尼亚蓝鸦,要么是斯特勒蓝鸦,黑色的头顶、蓝色的胸脯与黑色的冠——只有叫声、偷窃的习性和放肆的行为是它们共有的,与数千英里之外我故乡中它们的亲戚一样。什么是蓝鸦的特性?我觉得,它们短暂的生命周期以及几千几万年以来周而复始的重复包含着某种令人惊诧的东西,却并未觉察到世间存在“做一只蓝鸦”或“做一只斯特勒蓝鸦”之类的事物。

(袁洪庚 译)

注释:

鹀鸟: 原文为拉丁文。

此处树种名称原文为拉丁文。

【赏析】

米沃什是一个有着过人洞察力的诗人。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人类日常生活中的微小物件,都有可能被米沃什拿来,构建他的诗歌核心。在谈到自己的文学观时,米沃什曾说,他终生看重的是个人的具体的东西,而非抽象的概念。因此,米沃什的诗歌主题永远与人类命运密切相关,而体现这种关怀的有力方式,即是米沃什对于真实世界的细节的生动而有力的描绘。

也许我们可以说,对于现实世界的关怀,是一种个人禀赋,这种禀赋很可能在一个人童年时期即通过某些方式显现。因此,在《此情可待成追忆》这篇亦可看作是米沃什成长自传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米沃什作为一位伟大的诗人,在生命的起初阶段,他如何尝试着将后来与其一生密切相关的“词语”置放在他的生活中,以及这种置放和理解后来有着怎样的转变。

好的诗歌总是使人重新认识这个世界,或者说,回到生命之初,孩童之眼前的状态,因此,好的诗人是在成年之后,仍然保留了一双孩童之眼的人。在学会用语言去表达对于世界的认识之前,儿童已经先一步在感受中理解了这个世界,靠着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以及味觉,世界在儿童的心灵中是一个整体。收集各种植物标本,去丛林中拾鸟蛋……这些使一个人的童年富于生活激情的迷恋,米沃什也曾经有过。然而,很快,他作为诗人的禀赋就体现出来了——“为此我真经受了不少磨难,这痛苦是由太多的无法占有的事物引起的”——儿童天然的占有渴望得不到满足的痛苦,迫使米沃什寻求另一种替代方式: 词语的占有方式。

亚当夏娃作为人类祖先的第一件任务,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即是为世间万物命名。当一个人能够正确地叫出一种事物的名字,他便理解了它。命名需要语言,既然诗人的目的是通过诗歌使人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那么他需要语言,需要词语。童年时的米沃什敏锐地发现,借着为事物命名的方式,不仅可以认识事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占有它们,甚至完全可以借着词语,构建一个他自己的世界:“我在厚厚的笔记本上划出栏目,在其中填上学究气十足的分类——科、种、属,直至名目……鹀鸟不是生活在灌木丛里倒是置身于时间以外的一个理想空间中。”

在文章中,米沃什称自己曾以定义、概念甚至是统计数字的方式代替了生命原初感受力:“美好的事物就藏在这座城堡里由词语构成的方阵后面”,“花朵的芳香不再是奢侈的礼物,倒成了一个不受人的情感影响、精心制定的计划的一部分,成了某项宇宙法则的范例”。米沃什如此表述,既是自谦——在他写就无数优秀诗篇之后,我们都看得出,他对于真实世界,对于鲜活生命的深刻洞察和细微感受,丝毫也没有僵化,早年以词语介入事物的方式,恰好锻炼了他的语言能力,使其在敏锐感受的同时,能以精湛的语言技巧将之表现出来,更是一种对于人的生存状态乃至于人类本质的反思。

诗之世界之不可说,而又不得不说,是诗人永恒的困惑。以有限之语言表达无限之生命,在米沃什看来,恰似在他年岁渐长转居美国后,以橡树为喻进行的思考:“橡树在美国竟繁衍成大约16种之多……而从前我一直以为橡树就是橡树,橡树的性质应始终如此,在各处都永恒不变……啊,分门别类!它们仅仅存在于人脑中呢,还是也固执地存在于人脑之外?”米沃什在此,问出一个有关人类生存的基本问题: 人是生活在世界之中,还是生活在对世界的定义和概念——以语言为媒介——之中?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一个人在思考,在使用语言时,他是如笛卡儿所言,证实了自身的存在,还是切断了他与真实世界的联系?

并非所有人在成年之后,仍然会坚持不懈地寻找这样一些问题的答案。但米沃什愿意,并且以此为诗人职责所在。哪怕在一篇篇幅不长的散文中,他仍然持续这种追问。同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爱尔兰诗人西缪斯·希尼在评价米沃什时这样说:“作为一个作家,切斯瓦夫·米沃什的伟大在于,他具有直抵问题核心并径直作出回答的天赋,无论这种问题是道德的、政治的、艺术的,还是自身的,——他是这样一种人,这种人拥有暧昧难言的特权,能比我们认知和承受更多的现实。”

(阚牧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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