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应遵守的道德准则
那是在唐朝时期,有个名叫李翱的人,有一次他出门来到了陕西零口。到了那里以后,他就住在一个老百姓家的土窑里,那家人养了22只鸡,其中7只公鸡、15只母鸡。
这些鸡啄食、饮水,很好接近人,李翱很喜欢它们,经常给它们喂食。这些鸡见李翱经常喂它们,所以李翱只要一从屋子里面出来,它们就会立刻迎上去。
有一次,李翱捧来一些米撒在地上,唤它们来吃。这时有只鸡冠被截去一半的公鸡看见地上的米,没有立即就吃。而是仰起头来高叫,眼睛向四周望,好像在呼唤别的鸡来吃。
群鸡听到呼唤飞跑过来,抢着啄食地上的米。而那只被截了鸡冠的公鸡却被群起而攻之。有的啄它,有的拖它,有的羞辱它,直到把它赶走为止。
傍晚,群鸡成群结队栖息在堂前屋梁上,“咯咯嗒嗒”不停叫着,好像在聊天,讲着白天发生的事情,十分热闹。那只被截了鸡冠的公鸡也跑过来,想跟大家一起聊天,一起过夜。
那只被截了鸡冠的公鸡立在屋梁下,仰起头望了望,向四处看了看,小声叫了几下,又大声叫了几下,好像在向群鸡乞求,声音十分悲哀。
屋梁上的群鸡,听到它乞求的叫声无动于衷,而且还不时地发出嗤之以鼻的声音,好像是不允许它跟它们一起过夜。那只公鸡无奈,只好默默离开。它来到院子里,叫了几声,飞上一棵大树顶,独自过夜去了。
恰巧李翱看到了此情此景,对这家的主人说道:“被截鸡冠的公鸡发现食物呼唤同伴共享,这是讲义气呀!别的鸡不是因为它的呼唤才获得食物吗?为什么还要羞辱它赶它走呢?为什么不让它入群为伴呢?”
主人告诉李翱说:“这只公鸡是只客鸡。它是邻居陈家的鸡,因为陈家的母鸡死了,只剩下它一只鸡,所以就把它寄养在这里。这只鸡勇猛善斗,我家那六只公鸡联合起来,也不是它的对手。
主人还说:“群鸡妒忌,所以才联合起来对付它,不让它吃食,不让它一同栖息。即使这样,那只公鸡还一如既往,见了食物仍然热情地呼唤群鸡,即使群鸡不报答它,它也不改变自己的做法。”
李翱听到主人的介绍,非常感慨地说:“禽鸟,虽然是小东西,也有讲究义气、性格耿直的,也有小肚鸡肠、欺生排外的。鸡群当中都是这样,何况是人呢?何况是朋友呢?何况是朝廷呢?我一定记下这件事,让它成为社会的一面镜子。”
人负我,我不负人。纵然受些委屈,仍初衷不改、义字当先、善待同类,这是人所应有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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