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昧·王敬则断斩泼妇
升明三年(479),王敬则为征东将军时,广州刺史王翼之儿子的小妾路氏,性格酷暴,杀死随嫁过来的奴婢侍从,她的丈夫王法朗投告官府,王敬则授意山阴县令下狱处以死刑。路氏婆家便上诉朝廷,有关部门接着上奏皇上。后来王敬则入朝,宋顺帝便明知故问:“人命关天,是谁授意山阴县令杀路氏的?也不向朕报告一下。”王敬则回答说:“这是我的意思。我熟悉法律的每一条每一款,觉得路氏该杀就杀了。”事已如此,皇上也无办法,只是免去王敬则的官,仍领取俸禄。(《南史·王敬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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