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支;帝王之业,非一士之略》三国谋略智慧大全
当时朝廷又大议考课的制度,用来考核朝廷内外的官员。杜恕认为用人不能发挥其作用,虽然有才能也无用处。目前存在的考核制度不符合官吏应达到的要求,而官吏的标准又不符合社会的实际需要。因此上疏说:“《尚书》所称 ‘公开考核官吏政绩,三次考试后决定他们的降免或提升’实在是帝王的伟大制度。使有能力的人担任应得的官职,有功的人享受应得的爵禄,这犹如乌获能举千钧,王良、伯乐能选千里马一样。虽然历经了唐、虞、夏、商、周、汉六代,但考绩的法令并不显著,虽然经过了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七圣,但关于考核的记载没有流传,臣以为这是由于那方法可以粗略依循,但详情难以全部列举的缘故。常言道:‘世间有乱人而没有乱法’。如果法令制度可以单独承当,那唐、虞之世可以不需要稷、契的辅佐,殷、周朝代也无需推重伊尹、吕尚的辅佐了。现在上奏考功的人,陈述周、汉的法制,以汉代京房考功课法的要旨为装饰,可以说是通晓考课的关键了。以此推崇让位于贤的风气,振兴美好的政治,臣以为并非尽善尽美。要想使州郡考核士人,必经过儒学、文吏、孝悌、能从政四科,都有事实上的效果,然后观察选拔,由公府召试,担任接近百姓的官职,接着因政绩次序转升为郡太守,有的就增加俸禄,赐以爵位,这是考课中最紧要的事情。臣以为就应当选用这种考核办法,采纳上述关于考绩的意见,使它成为考核州郡的制度,制度完备并且施行,树立一定守信用的奖励办法,施行一定实现的惩罚。至于公卿和在朝廷中任职的官员,也应当都按他们的职责进行考核。古代三公,专门陪侍帝王议论政事,朝廷大臣,宣纳王命,补救君王过失,没有善行不记载,没有过失不揭发。而且国家这么大,政务如此繁多,实在不是帝王一人的贤明所能遍照。因此帝王作为首脑,大臣作为股肱,说明君臣是一体需要相辅相成。所以古人称说朝廷重任,不是一个人能担当的,帝王的基业,也不是靠一个人的谋略能支撑的。由此说来,怎么会有大臣忠于职守,进行考核就可以达到朝廷和谐兴盛的呢。而且平民百姓的交往,还有为了信守诺言而不惜赴汤蹈火,为了图报知己而披肝沥胆,为了声名不惜殉身以保持忠节信义的人,何况朝廷官员,位至公卿相国,所追求的不仅仅是平民的信义,所图报的不仅仅是知己的恩遇,所殉身的怎么能只是声名啊!诸位蒙受宠爱俸禄、官居高位的人,不仅仅是想协助圣明的君主达到唐、虞之上,自身也想进入稷、契一类贤臣的行列。因此古人对于不尽心考虑国家政治并不担忧,而担忧忠于自身职责的决心不足,这实在是君主使他们这样的。唐、虞之君,委任稷、契、夔、龙而督促他们成就功业,到他们有罪时,诛杀鲧而流放四凶。目前大臣亲自奉行明诏,供职在君王身边,他们中间有朝夕为公、恭谨勤苦、独立不移,当官不屈服于权贵势力,执法不偏党于亲信朋友,直言直行而立身朝廷的人,自然会为明主所察觉。至于空受俸禄却以为高明,拱手默无所言却以为有智慧,当官就在于不犯错误,立朝不忘记明哲保身,品行端正,言语恭顺而立身朝廷的人,也会被明主所察觉。确实如果安身保位,没有遭受放逐、罢免的罪罚,而竭尽全力,保持节守为朝廷服务,抱有被人怀疑的想法,公正的道义不能发扬而私下的议论却成为习俗,即使有孔子出谋划策,尚且不能发挥一个人的才能,何况世俗之人呢! 现在的学者师法商鞅韩非而崇尚法术,都以儒家为迂腐,不切世情,不能符合实际需要,这实在是历代相传的最大弊病,创业的人不能不慎重对待。”
以后考课终于没有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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