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九龄》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陆九龄》人物故事小传
陆九龄(公元1132—1180年)字子寿,世称复斋先生,宋抚州金溪(今属江西)人。进士。仕至州学教授。其为人博学多识,通晓阴阳星历五行卜筮之说。与弟九渊相为师友,和而不同,学者称为“二陆”。著有《复斋文集》。
[正 史]
陆九龄,字子寿。八世祖希声,相唐昭宗,孙德迁,五代末避乱居抚州之金溪。父贺,以学行为里人所宗,尝采司马氏冠昏丧祭仪行于家。生六子,九龄其第五子也。幼颖悟端重,十岁丧母,哀毁如成人。稍长,补郡学弟子员。
时秦桧当国,无道程氏学者,九龄独尊其说。久之,闻新博士学黄、老,不事礼法,慨然叹曰:“此非吾所愿学也。”遂归家,从父兄讲学益力。是时,吏部员外郎许忻有名中朝,退居临川,少所宾接①,一见九龄,与语大说②,尽以当代文献告之。自是九龄益大肆力于学,翻阅百家,昼夜不倦,悉通阴阳、星历、五行、卜筮之说。
性周谨,不肯苟简③涉猎。入太学,司业汪应辰举为学录。登乾道五年进士第。调桂阳军教授,以亲老道远,改兴国军。未上,会湖南茶寇剽庐陵,声摇旁郡,人心震摄。旧有义社以备寇,郡从众请以九龄主之,门人多不悦,九龄曰:“文事武备,一也。古者有征讨,公卿即为将帅,比闾④之长,则五两之率也⑤。士而耻此,则豪侠武断者专之矣。”遂领其事,调度屯御皆有法。寇虽不至,而郡县倚以为重。暇则与乡之子弟习射,曰:“是固男子之事也。”岁恶⑥,有剽劫者过其门,必相戒曰:“是家射多命中,无自取死。”
及至兴国,地滨大江,俗俭啬而鲜知学。九龄不以职闲自佚⑦,益严规矩,肃衣冠,如临大众,劝绥引翼⑧,士类兴起。不满岁,以继母忧去⑨。服除,调全州教授。未上,得疾。一日晨兴,坐床上与客语,犹以天下学术人才为念。至夕,整襟正卧而卒,年四十九。宝庆二年,特赠朝奉郎、直秘阁,赐谥文达。
九龄尝继其父志,益修礼学,治家有法。阖门百口,男女以班各供其职,闺门之内严若朝廷。而忠敬乐易,乡人化之,皆逊弟⑩焉。与弟九渊相为师友,和而不同,学者号“二陆”。有来问学者,九龄从容启告,人人自得。或未可与语,则不发。尝曰:“人之惑有难以口舌争者,言之激,适固其意;少需(11),未必不自悟也。”
《宋史·陆九龄传》卷四三四
[注 释]
①少所宾接:很少接见客人。②说:通“悦”。③苟简:苟且简略。④比:及;闾:乡闾。⑤五两之率:只是100多人的统帅。两,古代军队编制,以25人为两。五两即125人。率,同“帅”。⑥岁恶:年景不好时。⑦自佚:自我放逸。⑧劝绥引翼:规劝引导。⑨以继母忧去:因遭继母之丧而离职。⑩逊弟:恭谨谦让,尊敬长辈。弟,同“悌”,指顺从兄长。(11)少需:少说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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