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洙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林洙

字孔源。文登人。明嘉靖二十三年 (1544)进士。光绪本 《文登县志》 称为明朝文登四君子之一。明嘉靖二十二年 (1543) 中举人。次年为嘉靖甲辰年,林洙考为二甲第四名进士。即其名次在是年殿试中列第七名。这是文登人在殿试中最高的名次。林洙自幼聪敏好学,有很强的进取心。为了节省油,常常晚上燃薪而读。中进士后任户部主事[1],时正值边关有战事,皇帝常下旨饷边,命户部筹集金银财宝以慰劳边关将士。林洙作为户部主事专门办理此事,他不仅办事认真,而且对饷边的财物秋毫不染,受到朝野上下和边关将士的盛赞。后又调任清江浦运粮督办。此职在常人看来也是一项肥差。按常例商人总是要凑很大的一笔钱财给新上任的督抚,以便在其任中捞到更多的好处。林洙则革除常例,一毫不取,淮河一带的官员和商人俱敬佩其德。不久林洙又升为户部员外郎[2],负责征收十库料物。中贵大人教人透风林洙,让他多入料物,林洙十分严肃地拒绝其所嘱,按规办事。后来林洙由户部员外郎升任户部郎中[3]。林洙出任户部正郎仅一月时间,因长年操劳成疾不治卒于任。及至棺椁运回,一棺之外,别无所有。清白之声,乡闾叹服。明朝,文登以少保丛兰、郎中林洙、参议宋廷训、知州刘必绍合称“四君子” 。丛兰以经济显,林洙以清节著,宋廷训、刘必绍服习理学、身体力行,余泽所被,薰染良深,延续明清,对后来的文登学人影响颇深。

【注释】

[1] 主事: 官名。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意即令史中的首领。隋代后但称主事。本不在正规职官之内。金之后,始以士人为之。明代遂定为各部司官中最低之一级。清代相沿,进士分部,须先补主事,递升员外郎、郎中。官阶正六品。

[2] 员外郎: 官名。员外,本指正员以外之官。晋武帝始设员外散骑常侍,简称员外郎。隋开皇时,尚书省24司各设员外郎1人,侍郎不在时,代行曹事。唐至清,各部均有员外郎,位于郎中之次。

[3] 郎中: 官名。始设于战国,为郎官通称,侍从君主左右。汉代沿置,属郎中令(后改光禄勋) ,管理车、骑、门户,并内充侍卫,外从作战。晋至南北朝,为尚书曹司的长官。自隋唐至清,各部皆沿置郎中,分掌各司事务,为尚书、侍郎,左右丞以下高级官员。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