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建筑·开封朱仙镇清真寺
朱仙镇清真寺俗称北大寺,又称清真北寺、绿瓦寺,位于开封市朱仙镇东南隅的老虎洞街。寺始建于明嘉靖十年(1531),清乾隆三年(1738)重修,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朱仙镇清真寺坐西朝东,呈中轴线对称布局,现存山门、拜殿均系清代所建,格局严谨,规模宏大。
山门面阔三间,进深二间,前有小型月台,歇山式建筑绿色琉璃瓦覆顶,两山施琉璃博风和悬鱼。前、后檐柱共八根,均为石质、方形,表面雕饰花鸟、山水、树木等各种精美图案。
拜殿是清真寺的中心,为穆斯林进行礼拜和祈祷的场所。拜殿由卷棚前厅、大殿、后窑殿三部分连体组成,前有月台。前厅系硬山式建筑,面阔五间,进深三间,屋面覆绿色琉璃瓦,为十二架前后双步廊用四柱结构。前厅两山墙上部有精美的砖雕墀头,雕刻有花卉和阿拉伯文字,极富民族、宗教色彩。大殿为硬山式建筑,面阔五间,进深三间,为十三架前后三步廊用四柱结构。前檐柱间设六抹头隔扇门,其中明间隔扇门棂芯镶蚌壳,既有蛤蜊的幻彩光泽,又有一定的透光性,俗称“鱼鳞窗”,为寺中一绝。大殿屋面覆绿色琉璃瓦,琉璃正脊中心置有一紫铜宝瓶,并以铁链固定,号称“钜瓶生辉”。后窑殿为硬山式,面阔、进深均一间,约5㎡,紧贴大殿后檐墙而建。卷棚前厅和大殿之间设地沟排水。卷棚前厅和大殿内还分别悬有“恪守清真”和“至诚无息”两方匾额,为清咸丰元年(1851)和道光十五年(1835)所制。
拜殿月台前立有两座碑楼,一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所刻《清真古行正教条例》,另一为清嘉庆十年(1805)所立阿拉伯文石碑。其中阿拉伯文碑保存完整,文字清晰,笔法流畅,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朱仙镇清真寺由赛氏家族(阿拉伯人的后裔)和山西、陕西商人集资兴建,是当时朱仙镇回族群众和在朱仙镇开设商号的穆斯林商人活动的重要场所。
拜殿墀头上部的盘头(张武军提供)
山门木质透雕(张武军提供)
拜殿(张武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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