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主文谲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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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研究·诗学概念·主文谲谏

古代诗学概念。始见于汉初《诗大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这里提出了与诗歌某种艺术风格有关的问题。郑玄解释说:“风化、风刺,皆谓譬喻不斥言也。主文,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谲谏,咏歌依违,不直谏。”后来孔颖达《毛诗正义》也说:“其作诗也,本心主意,使合于宫商相应之文,播之于乐。而依违谲谏,不直言君之过失;故言之者无罪,人君不怒其作主而罪戮之,闻之者足以自戒,人君自知其过而悔之。”这是要求诗人创作可以规讽统治者,但必须通过委婉曲折的方式,而不要过于切直刻露,以维护君主的尊严和权威。而委婉曲折地运用“譬喻不斥言”的比兴手法乃是重要的艺术手段,涉及诗歌创作表现方法的问题,也可以说,“主文谲谏”云云,实际是儒家“温柔敦厚”传统诗教的另一种说法。孔颖达《礼记正义》释“温柔敦厚”云:“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于此可见,不管是《诗大序》的“主文谲谏”,还是《礼记·经解》篇的“温柔敦厚”,都同样要求“依违讽谏”。所谓“依违”,就是“谐和不相乖离”的意思(颜师古《汉书·礼乐志》注),实际又与艺术美学的“谐和”原则相联系,寓含具体的思想内容和特殊的审美要求:一是思想内容上的“谐和”,一是符合创作规律的艺术“谐和”。思想与艺术的两种“谐和”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理论整体。从政治“谐和”原则看,诗可以讽谏,上可“风化”下,下也可以“风刺”上,要求诗歌联系社会,讽刺时政。但是这种批判现实精神是有条件限制的,汉儒之“风刺”,又必须合于“发乎情、止乎礼义”的思想原则,不是金刚怒目式的批判揭露,不能伤害君主的尊严与权威,而是通过委婉含蓄之辞,寄托忠心讽谏之意,以便在统治阶级内部达到调整关系、维护团结的作用。在封建社会处于上升时期,这种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思想“谐和”,还是具有一定的积极因素的;但随着封建社会的日趋没落,不准许诗歌的愤怒发泄与正面的暴露批判,这就限制诗歌批判现实的斗争意义,对文学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强大的压力,因而在历史上引起了有识之士的抗争与批判。而从审美角度言:“主文谲谏”又强调艺术“谐和”,要求通过比兴艺术来达到含蓄表达、委婉讽谏的目的,艺术风格要求含蓄蕴藉、委婉入情。因为诗歌艺术的谐和,具有强烈的同化功能,易于引起感情上的共鸣,于是就能从艺术上谐和,进一步达到政治思想上的共鸣,从而产生“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礼记·乐记》)的巨大社会作用,为巩固封建统治服务。从积极方面看,艺术“谐和”要求含蓄委婉,“譬喻不斥言”,以达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境界,某种程度上符合艺术思维规律,提高了诗歌艺术的审美效能;但片面追求温柔敦厚、委婉含蓄,把“主文谲谏”当成唯一正确的艺术模式,一概反对并压抑炽热感情的倾泻,排斥意气奔腾的豪放之作,又会对批评与创作产生不利的作用。所以明末陈子龙《诗论》直斥之为“小人以文章杀人也”,可见其理论的局限性。参见“温柔敦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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