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范畴·道
关于宇宙本原或规律的哲学范畴。“道” 的本义指人行之路,《说文解字·辵部》: “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 引申为道理、真理、道义等,如孔子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道不同,不相为谋”,孟子所谓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等,但并非哲学范畴。老子始将 “道” 作为形上的哲学范畴,这位颇具神秘色彩的智者在隐世前留下的五千真言《老子》原来就分为两部分: 《道经》和 《德经》,合称 《道德经》。老子的深刻之处,在于他能超出古代人类感性经验的范围,对宇宙人生之谜作形而上的探索,结果就是 “道” 的发现。《道德经》开篇即说: “道可道,非常道。”是说 “道” 难以言传,如果可以言传,如儒家仁义之道,就不是“常道” (自然之道)。《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第二十五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又有 “天道” 和 “人道” 之说。其所谓 “道”,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指宇宙本原,一指自然规律。到了庄子那里,这个 “道”就被描绘得非常形象迷人: “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 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地,生天生地; 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而且预言得 “道”者将达到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的神仙境界。后来,道教即以 “得道成仙” 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道”就成为宇宙人生的真谛。儒家也论 “道”,但却没有这么玄妙,主要指宇宙和社会的天然秩序。西汉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是从 “天人合一” 的角度来证明 “天道” 与 “人道” 的同一性。唐代韩愈则以 “道” 来概括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历圣相传的文化价值系统,宋代理学家就将这个 “道” 说成是 “天理”,朱熹说: “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试图将儒家伦理提升到形而上的本体论范畴。这种尝试开辟了儒学的新思路,也使 “道” 成为儒家哲学的核心范畴。总之,作为哲学范畴的 “道”,虽然大体上都指宇宙本体或规律,但在不同学派的哲学家那里,却有不同的内涵,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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